为提高丰阳镇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推进平安丰阳创建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和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丰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各项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监测网络,强化预警分析,搞好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有效控制危机,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坚持依法规范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4、坚持统一领导的原则。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5、坚持协同处置的原则。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社区、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
6、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实现人力、物资、设备、技术和信息的有机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统一调度和资源共享。
7、坚持科学应对的原则。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各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适用范围
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以及对我镇社会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进行科学分析,将各项突发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二、突发事件级别和总体目标
以突发事件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考虑,原则上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理结合,属地管理好分镇级预案。通过对突发事件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全面、准确掌握风险隐患存在情况,及时制订整改措施,及时组织督办,有效消除或控制风险隐患;对发生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等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依法打击,迅速平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了增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丰阳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我镇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邓永 贤 (镇党委书记、镇综治委主任)
第一副组长:曾 凌 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综治委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黄 美 强 (镇党委副书记、镇综治委副主任)
副 组 长:邓 柱 勤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 展 骥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黎 永 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潘 奇 祥 (党委委员)
欧 立 雄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邓 振 球 (人大专职副主席)
黎 宪 (副镇长)
黎 爱 江 (副镇长)
欧阳文初 (副镇长)
成 员:莫晚 成(镇社事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黄 伟 兵(派出所副所长)
杨 彩 珍(镇经发办主任)
全 辉 燕(镇规划办主任)
吴 树 洪(镇农林水办主任)
傅 发 员(镇计生办主任)
黄 宇 捷(镇党政办副主任)
陈 良 雄(镇党政办副主任)
李 良 辉(丰阳中学校长)
吴 名 滔(丰阳中心小学校长)
成 建(丰阳卫生院院长)
成 奇 星(丰阳农村信用社负责人)
欧 智 轩(丰阳邮储银行、邮局负责人)
唐 卫 江(丰阳供电所所长)
龙 志 雄(丰阳电信支局负责人)
吴 岐 青(丰阳村党总支书记)
吴 丛 顺(大富头村党总支书记)
黄 伟 权(夏湟村党总支书记)
莫 民 志(旗美村党总支书记)
胡 远 平(湖江村党总支书记)
黄 建 军(柯木湾村党总支书记)
梁 和 建(梁家村党总支书记)
吴 红 记(朱岗村党总支书记)
吴 铃 辉(夏炉村党总支书记)
王 小 平(新立村党总支书记)
胡 建 志(陂岭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在综治办公室,应急办主任由欧立雄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发生突事件时,本级政府服从连州市人民政府领导并组织指挥当地各村委会救灾、抗灾,及时上报预测预警信息,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服务,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到预防与应急,常态与非常态,日常管理与预测预防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作用。
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件决策和指导意见;(2)负责突发事件的组织和指挥;(3)负责审定镇突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负责抓好全镇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5)当各项突发事件超出本镇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6)应对各项突发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7)部署和总结全镇年度应急工作。
四、部门职责与预警机制
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预测预警机制,科学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一)自然灾害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主要对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灾害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此项工作由各村委会、镇农办、规划办、社事办、组织实施。
(二)事故灾难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主要对安全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事故灾难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此项工作由各村委会、镇安全生产办公室、经发办、规划办、派出所和供电所组织实施。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主要对公共卫生和动物疫情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此项工作由各村委会、镇经发办、农办、畜牧站和卫生院组织实施。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主要对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影响市场稳定的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治安刑事案件、保密安全案件等突发事件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此项工作由各村委会、镇经发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组织实施。
五、应急处置机制
(一)信息报告
各项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要立即如实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突发事件相关情况,由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市一级相关部门。
(二)分析评估
镇政府接到各项突发事件重要信息报告后,研究判断各类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及时提出紧急处置建议,向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将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同志批示或指示传达给有关村委会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各村委会和相关部门要及时掌握各项突发事件信息,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各项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要高度重视,严密监视事态发展,及时上报镇政府。同时,镇政府应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三)先期处置
1、各项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2、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在向市政府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部门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四)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各项突发事件和重大各项突发事件:由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请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镇长或分管副镇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社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各项突发事件: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事件: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镇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五)社会动员
依据各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确保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社会动员。在启动各级相应应急处置预案时,发布社会动员令,向社会和公众发布事件信息,实施现场动员和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隐蔽和隔离等。根据需要,动员妇联、共青团等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所有可以动员的一切力量,有组织地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结束
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确认各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专项指挥部或现场指挥部,需将处置各项突发事件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经镇政府或上级政府批准后,作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