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省安委会和《连州市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连安〔2014〕2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和中秋、国庆节日特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五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专项行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经济发展办(安监站)统一组织开展,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成立丰阳镇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委副书记、镇长曾凌飞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长张志欢同志、副镇长欧阳文初同志任副组长,丰阳公安局派出所、镇安监站、镇规划办、镇国土资源所、镇农办、镇经发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镇安监站副站长钟木星同志兼主任。
三、重点内容和职责分工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渔业船舶和粉尘爆炸危险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八打八治”: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非法盗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已关闭或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仍从事生产建设行为(镇国土资源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矿山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建设项目违法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等问题(镇安监站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二)打击破坏损害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镇规划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行为(镇安监站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燃放行为(丰阳派出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企业无证经营,车辆非法营运、违法挂靠、外包和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充装、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等问题(公安、质监、交通运输、安监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整治擅闯禁行区域、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超速行驶等问题(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由规划办负责配合市住建部门,公路、桥梁工程由经发办负责配合市交通运输部门,水利工程由镇农办负责配合水务部门,供电线路工程由供电所负责)。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问题(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规停车等问题(东陂交警中队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丰阳派出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七)严厉打击利用渔船从事渡运、抢劫、盗窃等行为,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和“三无”船只作业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和航行或作业等问题(镇农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八)打击相关证照不齐、没有设置独立厂房、或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可燃爆各类粉尘作业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通风除尘、禁火措施不到位和存在消防器材、电气配备不规范等问题(安监站会同丰阳派出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文体旅游等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各村委会、单位要围绕“八打八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辖区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和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凡发现企业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八类行为的,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治理纠正,消除事故隐患。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镇政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八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即是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重点地方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3.各部门要根据中秋、国庆节日的特点,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和所管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有效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安监站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前两个阶段的情况进行总结汇总,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并将开展情况于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打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对企业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建设、吊销有关证照等行政处罚决定后,要及时报告镇人民政府,并通告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到位。村委会、各单位负责同志特别是“一把手”要按照“一岗双责”制度要求,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结合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单位)的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对“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要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非治违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强化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达到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目的;又要讲方法、讲政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村委会、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强化村委会、有关部门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非法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惩处、安全生产秩序混乱的地方,要严格追究政府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之后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上限追究责任。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四)统筹兼顾,确保取得实效。要将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法规制度落实,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切实加强新建项目的审核审批。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地方、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症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五)及时反馈,加强信息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专项行动期间,要在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八打八治”专项行动非法违法行为处罚明细表》,同时继续做好原有的“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信息统计报表;每月3日前将上月专项行动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及问题分析、下一步工作建议报镇安监站。
附件1:《连州市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1:
丰阳镇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曾凌飞(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张志欢(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欧阳文初(副镇长)
成 员:陈良雄(党政办)
吴勇捷(规划办)
陈德志(农林水办)
钟木星(经济发展办)
石远和(国土所)
黄伟兵(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由钟木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卫红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自专项行动结束后自行撤销。
联系人:黄卫红,联系电话:3178815,传真:6312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