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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


来源:连州市丰阳镇 发布时间:2017-07-10 17:19:32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单位名称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

 

 

 

 

 

 

 

 

 

 

单位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农村各项改革,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机构数3个:共产党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

内设七大办:党政办、经济发展办、计生办、农林水办、社会事务办、综治维稳办、规划办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预算公开表5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表6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部门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

610.8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18.8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拔款收入

 

二、科学技术支出

2.00

三、事业收入

 

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5.00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62

五、上级补助收入

58.67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0

六、其他收入

80.00

六、节能环保支出

9.00

 

 

 

 

本年收入合计

749.48

本年支出合计

749.48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二、结转下年

 

上年结转

 

 

 

 

 

 

 

收入总计

749.48

支出总计

749.48

       

 

 

 

 

 

 

 

 

 

 

 

 

 

 

 

 

 

 

 

 

 

 

 

 

 

 

 

 

 

 

 

 

 

 

 

 

 

 

 

 

 

 

 

 

 

第三部分 连州市丰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丰阳镇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9.48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610.81万元、预算外资金10万元、其他收入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丰阳镇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0.8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较少7.81万元,主要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8.71,占94.74%;科学技术(类)支出2万元,占0.33%;文化(类)支出5万元,占0.8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万元,占2.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万元,占0.25%;节能环保(类)支出9万元,占1.46%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20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3万元,增长5.79%。主要是各预算部门人员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55.71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4.29万元,下降18.05%。主要是其他支出减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200%。主要是财政所人员经费增加。

4、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项)2017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相比不变。

5、 文化(类)体育与传媒文化(款)其他文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相比不变。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6.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相比不变。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供养(款)农村五保供养(项)2017年预算数为8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98万元,增长13.96%。主要是敬老院五保户人员增加。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5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50%。主要是民政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9、 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2017年预算数为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相比不变。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丰阳镇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8.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0.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丰阳镇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原则,丰阳镇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等。丰阳镇政府2016年收支总预算749.48万元。

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4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0.81万元,占81.50%;上级补助收入58.67万元,占7.83%;其他收入80万元,占10.67%

八、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4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5.59万元,占91.47%;项目支出8.89万元,占2.67%;上缴上级支出8.89万元,占1.1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35万元,占4.67%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 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支出。

(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八) 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九)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 项目支出:指基本支出之外的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指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包括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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