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有关单位:
《九陂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办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九陂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有效治理农村“脏、乱、差”环境,进一步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及城乡清洁工程,大力改进农村生活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以清理垃圾为重点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为重点,以创建省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基本解决影响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
二、整治内容
按照贯彻“桥头堡”战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富民强市建设步伐的要求,以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为载体,以清理整治农村垃圾为突破口,以建立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为核心,以辖区内的国道、省道、县道沿线和九陂河岸两旁村庄的垃圾治理为重点,对全镇农村垃圾进行综合整治,治理到村民小组一级,镇计划以新圩村委会、四联村委会部分村为先行点,着力解决农村环境的脏、乱、差问题。
三、整治目标
各村要立即行动起来,集中力量、集中精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要力争通过农村环境整治,实现农村垃圾统一堆放、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步分类,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清运率达100%,处理率达100%,农村改厕率80%以上,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目标,使全市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观,农村环境卫生得到根本改善。
1.基本要求:农村环境整治要求有“四个一”,即有一个垃圾整治的年度计划、有一支专职的环卫队伍、有一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环境卫生管理公约、有一套环境卫生保洁运行管理制度、有满足需要的垃圾收集池(屋)及收集点、运输车辆等。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杜绝在道路两侧、河道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白色污染”基本得到控制。
⑴镇、村委会所在地、自然村的村容村貌整洁、美观。
⑵绿化带、树下无垃圾、碎石块等。
⑶村庄房屋外观整洁,无乱堆放垃圾现象。
⑷河道、公路两旁无垃圾堆、粪堆。
2.具体要求:①因地制宜,根据人口密集程度合理配置垃圾收集点和垃圾填埋场。一般每个自然村配置1个垃圾收集池(屋),至少有2架手推车等满足要求的运输车辆;每个镇至少配置一辆垃圾运输车辆和一个垃圾处理场。②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并将垃圾进行初步分类,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的倾倒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每个自然村配备有专职的清扫、清运保洁员,保洁员将垃圾收集后运到村民小组垃圾收集池(屋),垃圾集中定点堆放、及时清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率达100%。③镇政府负责将自然村收集池(屋)的垃圾清运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做到垃圾清运率达100%,处理率达100%。
四、整治方法
按照政府为主导,村集体为辅,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针对我镇地处连片山区、地广人稀、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特点,总的原则是交通方便的村庄先整治;公路沿线,河流两旁的村庄先整治;大村庄先整治。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主要分两种模式。
1、镇集中处理模式: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处理”,适用于距离镇所在地较近的村庄。
2、村集中处理模式:采取“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适用于距离镇所在地较远且交通不便的村庄。
五、工作步骤
各村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成一项常态性工作来抓。要结合本村的实际,分步实施,梯度推进,全面整治。整治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成立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整治工作实施办法。在市农村环境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召开村环境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农民明确环境整治的内容和要求,提高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一个有声有色的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同时,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农村环境整治氛围,做到广泛动员,人人参与。
2.试点启动阶段(2012年5-10月)。以新圩村委会、四联村委会部分村为先行点,获取整治经验。
3、推广铺开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10月)。在试点阶段获得经验的基础上,全面铺开我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各村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尽力而为地逐步推进。
4、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11-12月)。对全镇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镇要组建检查小组,按照相关标准,对辖区内的环境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上报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委、镇政府于11-12月对各村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的结果作为各村年终工作考核和新农村建设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措施保障
1、建立领导责任机制。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事关农村和谐幸福社会构建,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要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农村环境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一把手”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建立镇领导联系村、抓示范点,干部包村、包段面的工作责任机制。镇、村党政主要领导要下决心,花大力气,保障这项工作形成强大合力,务实推进。
2、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一事一议”自主投资投劳,共建美好家园,推进村保洁工作;切实凸显政府主导作用,争取市级财政对垃圾(清运)设施、镇村垃圾池、处理场建设等适当予以补贴;突出镇一级政府的主要作用,镇政府在资金上对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给予大力支持,积极主动帮助农村改善卫生环境。同时,可以尝试采取市场运作方式,有效拓宽农村环境整治的资金筹集渠道。
3、建立工作激励机制。镇委、镇政府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村年度考核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卫生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镇政府要抓好日常整治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督促后进村进行整改,促进环境整治工作平衡发展;村对农户的环境卫生实行“月查季评年颁奖”,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镇委、镇政府将专门就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定期召开现场工作会议,督促工作有效落实;各村要每月对环境卫生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各整治村要不断强化责任,认真总结,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镇政府督查督办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整治成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整治效果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力促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不断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