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区域管辖范围,由乡镇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健体系。
3、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4、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2、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
2、镇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配合上级单位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处置、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3、镇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职责:负责镇森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执行市森防办指决定;负责联系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1、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地要充分利用高山了望台(哨)及时地面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特、重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事发地到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火灾,乡镇森林防火办接报后要及时将信息报到市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
2、镇防火办负责收信、处理、研判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县森防指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3、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五、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2、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六、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应积极组织动员有关责任单位和事发地村基层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森防办。
2、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防火指挥部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市森防指研究决定。
3、现场指挥部的职责。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市森防指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4、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作战组、后勤组、医疗组、火情监测和火场天气预报组、火案查处和善后处理组,负责综合协调、兵力部署、扑火指挥、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火情监测、火案查处等。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
2、火案查处
发生特、重大森林火灾后,协作公安、检察、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八、保障措施
1、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镇森林防火专业队、镇应急扑火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镇半专业扑火队、各村委会护林员集结各村村民,由镇防火指挥部指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
第三梯队:事发村组织人员指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2、通信联络
镇防火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赴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对讲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队指挥员和所在镇的相互联系。
3、后勤保障
组织调集扑火机具,通信器材等,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
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指挥部负责解释。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陂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