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张某,你因法律意识淡薄,犯了滥伐林木罪被判处缓刑,在龙坪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鉴于你在社区矫正期间,能够做到认罪伏法,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改造,现缓刑考验期满,向你宣布解除社区矫正,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希望你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能做到遵纪守法、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不要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做一名合法的公民”——11月11日,连州市社区矫正中心马球英向张某宣布对其解除社区矫正。
当日是张某社区矫正期满的日子,连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和龙坪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了连州市龙坪镇朝天村委会朝天街张某家中,在村委会干部和家属的见证下,举行了一场“特别”的“解矫仪式”。
张某拿出锦旗,让社矫中心转交给爱心人士谭某,并且充满感激地说,“我非常很感谢党和政府给了我一个改过自信的机会,感谢连州市社区矫正中心、龙坪司法所和社会爱心人士两年以来对我的教育和帮助,不仅教会了我很多法律知识以及为人处事的道理,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政府的温暖。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要做一名合法的公民。”
张某为什么会拿出锦旗?事情追溯到数年前。张某因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在龙坪司法所实行社区矫正。张某第一天来龙坪司法所报到时,因其腿部刚做了手术,行动不便,是坐着轮椅过来的。龙坪司法所所长莫晚成在其家属、村委会干部、民警的见证下,举行了入矫仪式,向张某讲述了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并向村委会干部和张某详细了解张某的情况。
张某患有尿毒症,身体非常差,每周都要去连州市人民医院做两次透析,其妻子是一名精神障碍患者,没法工作,有一个儿子读小学,家庭没有经济来源,虽已申请了政府低保金救助,但是面对昂贵的透析治疗费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得知张某患有重病、行动不便且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等特殊情况后,龙坪司法所将张某的特殊情况上报给连州市社区矫正中心股长马球英。马球英得知张某的情况后,马上联系社会热心人士谭某,由谭某每月捐赠张某困难救助金500元。
“既然张某患有尿毒症和行动不便,那我们就采取上门宣讲法律知识的方式进行法治教育吧。”龙坪司法所所长莫晚成说。根据张某的特殊情况,龙坪司法所制定了人性化的矫正方案,对其实行“上门报到”。
连州市社区矫正中心股长马球英和龙坪司法所所长莫晚成每月到张某家中进行走访,面对面地向其宣讲法律知识、时事政策和《社区矫正法》的各项规定,耐心询问其身体、家庭和思想情况,并向其送达社会热心人士谭某的困难救助金,鼓励其勇敢面对病情,积极乐观地生活。而这样的坚持,一转眼就是两年了。
相关负责人称,连州市社区矫正中心、龙坪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对社区矫正对象采取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的监管措施,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对患有严重疾病、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上门为其办理报到登记、上门宣讲法律知识的方式,彰显了司法的权威和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