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坪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称镇政府门户网站)是镇政府对外的官方网站,是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为确保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准确性,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管理办法与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镇各办公室共同保障(以下称内容保障办公室),其信息资源由各内容保障办公室共享。
(二)及时准确、保质保量。各内容保障办公室必须在信息发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发布(报送)与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原则上镇政府门户网站每周发布(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并确保发布(报送)的信息权威、准确、全面。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开发便民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高效、快捷、方便的电子政务服务。
第二条 保障要求
市政府门户网站各栏目类型原则按以下对应频率进行更新:
第三条 审核管理
(一)镇党政办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规划、建设和内容的保障、监管。
(二)各内容保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第一责任人。各内容保障办公室应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发布(报送)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后才能发布(报送)。
(三)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各内容保障单位应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报送)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不得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和泄露国家秘密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信息;做到经常性信息定期发布,阶段性信息按时发布,临时性信息随时发布,过期及失效信息及时删除或变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 人员保障
各内容保障办公室要明确至少一名网站信息员,负责及时、准确、全面收集、整理、发布(报送)本办公室的有关信息。网站信息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信息质量。各内容保障办公室要支持网站信息员开展工作,在参加会议、情况调研、资料搜集等方面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