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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坪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龙坪镇 发布时间:2014-08-2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文件

 

龙府﹝20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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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坪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内企事业单位

    龙坪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龙坪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8

 

 

龙坪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142015年)

 

   为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一步调动各村、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餐饮行业的积极性,结合连州市创建广东省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标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各单位积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坚持典型引路、分批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在我镇全面铺开。到2015年12月底,完成创建各类示范单位的考核和验收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镇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行动办公室(简称“行动办)和技术指导组,具体负责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工作,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行动领导机构,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行动工作顺利实施。

    2.工作职责分工。

    (1)镇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培训,开展督导和宣传等。

    (2)镇卫生院负责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3)镇爱卫办负责指导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并负责创建工作质量监督。

(4)镇团委、文教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间学校开展”快乐十分钟”活动,并负责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工作。

    (二)加强创建的健康宣传工作

    1、结合当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举办全镇大型专项健康宣传活动每年1-2次。

2、镇行动办、镇委宣传部门等有关单位要积极营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舆论氛围,主动利用电视新闻、网络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全镇居民群众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

3、镇行动办、镇妇联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长走比赛、健康生活方式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群众主动性参与行动。

(三)抓好行动创建的三个结合

1.与各类相关创建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卫生镇、卫生村等创建的契机,将行动工作纳入政府的创建,丰富创建活动内容的同时,借力实现行动创建。

2.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慢性病相关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行动的宣传、人员培训、媒体的宣传。

3.与群众性活动相结合。结合本地本单位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在活动实施开展过程中融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理念和知识,扩展行动的外延,调动广大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

    、示范创建内容和标准 

各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实施主体,应建立行动组织管理网络,建立良好的政策、资源和舆论等支持性环境。龙坪镇中心卫生院负责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生活方式干预活动。

(一)示范村居(责任部门:青石村)

1.成立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多个部门和村组构成,有领导分管,专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责任明确。

    2.环境整洁,有固定的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定期更换宣传内容;

    3.有1个促进身体活动的专门场地和多种活动设施;

    4.有健康教育活动室,提供5种以上可供群众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有身高体重计、腰围尺、壁挂BMI尺、膳食宝塔挂图等设施,有控油、限盐等支持工具展示;

   5.每年为每户居民发放1种以上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6.每年开展3种以上居民广泛参与的健康生活方式活动,如知识竞赛、健康膳食设计比赛、健身比赛、健康家庭评选等;

   7.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村内居民积极参与;

   8.村内有3个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

   9.每年组织开展至少1次专题控烟宣传活动、日常结合宣传栏、橱窗等健康教育窗口开展控烟宣传活动。

    (二)示范单位(责任部门:龙坪镇政府 )

   职工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作为示范单位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制定健康相关政策,建立支持性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成立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单位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多个部门组成,有领导分管,专人具体负责,职责分工明确。

    2.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或有经费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健身活动;

   3.在适宜场所设置健康小贴士,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展示行动支持工具和食物能量模型;

   4.开展爬山、体育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2次;

   5.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6.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1次健康膳食知识竞赛;

   7.组建2个以上的健身或运动团队,如乒乓球队、篮球队;

   8.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2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每年为职工进行1次体检,使职工掌握基本健康状况和生活方式基本情况;

   9.有条件的单位,设立一个健康加油站(或健康驿站),配备自动血压计、身高体重计、腰围尺等设备,方便职工随时监测血压和体重状况,同时配发超重/肥胖、高血压控制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

10.指定单位控烟制度;进行控烟宣传,在工作场所醒目处张贴禁烟标志,设立专门的吸烟室;倡导员工戒烟。

(三)示范食堂/餐厅(责任部门:龙坪中学食堂 )

提供300人以上就餐的单位食堂或职工人数50人以上的餐饮单位作为创建实施主体,应健全组织管理网络,加强人员技能培训,营造食堂/餐厅良好的创建环境,提供营养均衡的膳食,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1.基本条件

  参加示范创建的食堂/餐厅应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且达到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等级B级以上,有效执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人员培养及能力要求

(1)成立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食堂/餐厅领导小组,该小组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

 (2)培养营养配餐专业人员,负责营养配餐和管理,不断提高加工、配料、营养销售和指导的自觉性、正确性和科学性;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

 (4)厨师应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5)开展职工营养健康厨艺比赛、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职工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3.食堂/餐厅环境

(1)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营养健康氛围;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就餐人员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2)利用桌布、餐具包装等途径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

   (3)食堂/餐厅内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

4、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提供并鼓励奶类、豆类、新鲜果蔬消费;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就餐人员选择;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

 (3)工作人员引导顾客(职工)选择低盐少油膳食;

 (4)菜谱标示菜谱能量,有条件的餐厅可标注各类营养成分,服务人员能主动介绍菜品营养特点,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膳食。把新鲜水果、奶类和饮用水作为餐厅供应的一部分;

 (5)菜谱中有供不同人数食用的平衡膳食套餐。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镇行动办要按照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定期组织对创建单位工作进展进行督导和考评。各创建单位、部门要按照标准要求积极落实好相关现场及资料准备,并逐步积累经验,不断扩大创建示范的种类和覆盖范围,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向深入。

(二)精心组织,统筹推进。镇爱卫办要充分利用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健康村、村庄环境整治等建设活动平台,加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推进力度,既丰富各项创建活动的内容,又借力实现示范创建的目的。龙坪镇中心卫生院要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与落实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作为慢性病预防控制的平台、危险因素干预的有效抓手,纳入到疾病预防控制日常工作中,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指导,强化考核。镇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跟踪进度,对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示范创建评估标准》,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市行动办卫生计生局将对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作为年终评选卫生健康单位的依据对于活动开展好的村(居)、单位、食堂/餐厅给予扶持和适当奖励

 

 

                                    

 

 

 

 

 

 

 

                                                                 

  抄送: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卫生计生局                                                                                                                         

  龙坪镇党政办公室                        20148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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