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州市龙坪镇委员会文件
龙委[201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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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龙坪镇开展农村深化“三资”清理监管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监督的意见》(粤办发〔2012〕8号)、《清远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清纪发〔2012〕8号)和《连州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连纪发〔2012〕10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龙坪镇开展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永忠(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凌飞 (党委副书记) 黄 霖(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 陈义华(副镇长) 唐建安(副镇长) 成 员:欧阳美(纪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俞锦燕(农办主任) 成荣彬(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戴丽燕(纪委副书记、组织干事) 黄健敏(财政所长) 聂耀华(纪委委员、财政所副所长) 刘远强(经管员) 邓振华(国土员) 杨彩梅(宣传干事、文教助理) 谢文忠(龙坪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莫德军(东村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长轩(元璧村委会主任) 黄德勤(乌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王 剑(青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邓为周(太坪村委会主任) 付荣生(沙坳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远文(孔围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温荣信(朝天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赖木志(石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易月星(松柏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黄福安(凤凰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欧火群(垦区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欧建英(麻步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温志友(袁屋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陈亚明(黄芒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曾凌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财政所。联系电话:6210051。 中共连州市龙坪镇委员会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机构 成立 农村“三资” 通知 龙坪镇党政办 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