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州市龙坪镇委员会文件
龙委[2012]26号
———————————————————★———————————————————
关于印发《龙坪镇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村委会、镇内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民主监督的意见》(粤办发〔2012〕8号)、《清远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清纪发〔2012〕8号)和《连州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连纪发〔2012〕10号)文件精神,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制定《龙坪镇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市、镇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连州市龙坪镇委员会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龙坪镇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深化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理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经镇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我镇决定集中开展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清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利用,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工作目标:通过农村“三资”集中清理监管,实现农村“三资”底数更加清晰、管理科学规范、处置依法得当、监督常态有力的总体目标,并推动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民主监督、管理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二、清理时间和范围
今年4月开始启动,10月底前结束。清理范围包括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涵盖村、组两级的全部资金、资产、资源。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培训(4月底前完成)。
1.广泛宣传发动。各行政村要采取会议、广播、宣传栏、公开栏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有关政策进行深入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认识,充分依靠和发动群众,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开展业务培训。要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明确方法、熟悉程序、把握重点,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实施。
(二)清产核资(6月底前完成)。
1.清查登记。全面清查村、组两级的所有资金、资产、资源,清查结果认真记账。在清查的基础上,以账实、账款、账账相符为目标,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核实,对有物无账的资产要合理评估价值,及时纳入账内核算;对有账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对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资产要进行价值重估,评估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2.公示确认。对核查核实的“三资”情况要通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村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确认。
3.建立台帐。对经过清查确认的农村“三资”,按货币资金、固定资产、集体资源、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等类别进行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帐。
(三)建章立制(10月底前完成)。
1.完善管理制度。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完善财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在资产管理方面,重点完善资产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等制度。在资源管理方面,重点加强对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在“三资”账务管理方面,全面推行“村账镇管”、“组账村管”,实现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代理记账。积极推广村账的委托代理制度。
2.健全处置机制。要加强和规范农村经济合同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要完善处置程序,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资源开发利用时,要进行科学评估、民主决策,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度高的,要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在镇积极探索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村使用国家、集体资金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村产权交易和一定规模的物业出租等,实行挂牌招标交易和市场化运作。
3.健全监督机制。要加大公开力度,今年内,各行政村要把“三资”台帐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并及时更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要健全监管机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在各行政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原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监管。要完善动态监督机制,在清理规范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农村“三资”的动态监管,每年对“三资”情况进行一次清查核实,每两年开展一次集体资产审计。建立县、镇、村上下联通的信息化监管平台,全面推广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构建分级管理的监督网络,实现对“三资”管理情况的实时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村委会、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农村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负责辖区内所有村小组的“三资”清理监管工作。各村要成立“三资”清理工作小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实施清理工作。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镇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主动,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推动工作的开展。组织、宣传、司法、教育、民政、财政、国土、农业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根据职能和任务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镇纪委要及时收集和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总结上报和推广典型经验。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今年,要由镇纪委牵头,组织农业、财政等部门,对所有农村“三资”管理包括委托代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及时纠正工作不推进、不落实以及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案件,重点查处在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建设项目立项、集体资源承包和租赁等经营活动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的案件,以及违反财务管理规定隐瞒、截留、坐支集体收入的案件。要发挥好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堵塞漏洞,完善制度。
各村委会要按照附件表格的要求,切实做好本村委会和下属各村小组的农村“三资”清查、统计、上报工作,镇财政所和经管办负责审核、汇总有关报表并于6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农财办。今年第四季度,镇党委将在省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前,对各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各行政村要分别于6月底前将清产核资工作完成情况、10月底前将“三资”清理监管专项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告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