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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龙坪镇 发布时间:2012-08-13 10:34:47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文件

 

  龙府[20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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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推动我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大力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连州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为家庭负责、为后代负责、为社会负责的良好风尚,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成为结婚当事人的自觉行为,从而降低缺陷儿出生率,减少遗传性疾病和重大传染病的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建设幸福连州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2年全市婚检率达30%以上;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婚检率达清远市平均水平以上。

三、婚检对象

男女双方或其中一方户籍在连州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计划领取结婚证的公民,或已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3个月内尚未婚检的新婚夫妇,双方均可享受免费婚检服务。每对准婚人员只可享受一次免费婚检。

四、婚检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规定,我市婚检服务机构定为连州市妇幼保健院。

五、婚检程序

(一)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前,应主动宣传我市免费婚检政策,积极动员和引导当事人自觉接受婚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处领取《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到婚检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二)直接到婚检机构申请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当事人须向婚检机构交验《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以及大一寸本人近期免冠相片两张。婚检费用采取直接减免的办法,减免后由当事人亲笔签名。
   
(三)在登记结婚3个月内没有进行婚检的夫妇,在准备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时,到计生部门领取《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后到婚检机构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六、婚检项目

(一)对实行婚检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询问个人和家族病史、体格检查和常规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胸透、乙肝表面抗原测定、梅毒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G-6PD筛查、RH血型鉴定等)。特殊自费检查项目根据医学建议和自愿原则确定。

(二)婚检机构根据医学检查结果,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提出相应的“医学意见”,并提供婚前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和生殖健康教育。

七、婚检政策

(一)婚检费用

婚检项目主要包括体格检查和常规辅助检查两大类,按照国家规定,每对准婚人员(2人)婚检费共230.9元。

(二)经费来源

婚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每年安排婚检经费,按实际婚检人数发生的费用于每年7月份和次年的1月份划拨到市婚检机构。

(三)费用结算

1、分上、下半年结算。每年75日和次年的15前,市妇幼保健院将每半年婚检人数报市民政局核对后报市财政局。

2、市财政局审核婚检报表数据后,于每年720日和次年的120前把半年婚检经费划拨到市妇幼保健院。

八、工作职责

镇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户籍人口进行免费婚检知识宣传。村委会、驻村干部、计生专干和村妇代会委员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利用镇、村计生网络和婚育学校大力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为新婚对象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做好引导、指导。对登记结婚3个月内没有进行婚检的夫妇,在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时动员其婚检后再领取计划生育服务证。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发动工作,对本单位结婚登记的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带头参加婚检,力争婚检率达100%

设立免费婚前检查电话咨询热线:连州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免费婚前检查电话咨询热线(0763-66226320763-3178612),开展宣传、咨询工作,为广大群众解答婚前医学检查有关问题。

 

 

 

龙坪镇人民政府

0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免费△  婚检△  工作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计生局

龙坪镇党政办

2012715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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