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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龙坪镇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龙坪镇 发布时间:2013-10-17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文件

 

 

 

龙府[201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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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龙坪镇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

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机关单位、、村委会、工矿商贸企业:

龙坪镇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实施方案》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10日

 

 

 

 

 

 

龙坪镇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

非法超限超载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治超工作的有关精神,推动我镇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建立完善治超长效机制,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护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3]1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镇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道路运输秩序、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实施、区域联动治理、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全镇治超工作,确保治超工作长期有效和持续稳定地开展。

二、工作目标

在前段时间集中整治基础上,再用2年时间,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和各种技术措施进行强化治理,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建立健全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基本消除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及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全镇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龙坪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永忠镇长任组长,欧志文委员、邱斌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四、职责分工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并履行如下职责: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办公室要对本辖区内矿产、河砂、化工、水泥等生产企业货运源头单位派驻人员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加强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宣传和‘监督检查,配合市治超领导小组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因省人民政府审批我市治超均为流动巡查路段,因此,对本镇路面行动执法查扣移交的涉嫌超限超载的车辆,要做好过磅、卸货、停放、保管等工作。

(二)安监站应督促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时超量、超限、超压装载;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对超限超载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协助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调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提出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三)村委会主要负责本村辖区加强治理道路货物运输非法超限超载的监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镇治超办等有关部门。

五、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在本单位内部建立治超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源头治超工作,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包括装载、开票、计重、门卫),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和内部处罚制度并报市治超办和企业主管部门备案。

2、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门卫等相关人员进行治超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文件等知识的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有地磅房的,应在醒目位置设立“严禁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场)”警示牌。

3、建立健全货运源头治超登记、统计制度和档案。对装载货物车辆驾驶员出示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对装载合格的车辆开具合法有效的装载证明,并按市治超办统一的表格填写规范、真实、完整的记录。每月5 日前向市治超办和镇政府报送上月相关信息。

4、接受货运源头治超执法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数据、报表和视频资料。

5、凡上一年度货物年吞吐量20万吨以上的企业和货场要自行安装符合质监部门相关要求的合格的称重和计量设备,尽可能安装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6、禁止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禁止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禁止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入厂(站、场)。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路面管控,实现路面监控网络化

充分利用公安110网络监控平台实行路面监控统一指挥调配,一旦发现有涉嫌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的,立即通知治超路面执法组进行查处。

(二)把握舆论导向,实现治超宣传日常化

采取发动媒体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治超相关法律法规。在主要干线、支线公路和本镇醒目位置设置相对固定的治超宣传标语。督促运输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在厂区、园区的货运装载点、过磅点、起运点等位置设立固定的治超宣传标语牌。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治超工作的重要性、持久性,积极报道治超工作的进展情况、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开展经常性的明察暗访,通过查处、曝光一批非法超限超载的典型案件,震慑违法侵害路产路权者,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治超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七、经费保障

继续加大对治超经费的投入,将治超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治理超限超载专项经费,专项用于执法经费和卸货场地建设、治超工作科技化等治超经费的支出。将治超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落实和专款专用,对不按规定落实专项经费或挪用资金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

(一)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要对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及违纪违规等行为,对于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有吃、拿、卡、要行为的执法人员一经查实,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特别是对于执法人员内外勾结,私自带车、放车、逃避检查的,一经查实,坚决从严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决不姑息,并追究有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二)根据《广东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把治超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放在与优化环境、安全生产、和谐创建等同等重要的位置。对各相关责任部门实行目标管理,并纳入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范围。

(三)建立健全领导例检制度,严格责任倒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明察暗访,发现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要开展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应急措施

建立应急机制,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在联合执法期间,领导小组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运输突发事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好骨干运输企业,合理调度运力,确保治理期间物资的正常运输。镇派出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聚众闹事等突发性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要安排适当警力,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八、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我镇的李石生、刘通元两名同志专门负责收集和报送治超工作信息。镇治理超限超载办公室要根据市治超办定期进行通报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信息通报到源头单位。

 

 

 

 

 

 

 

 

                                                       

抄  送:连州市人民政府 、连州市治超办                                     

龙坪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10月10日印发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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