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文件
龙委〔2015〕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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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坪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集中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
《龙坪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集中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经镇党政班子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坪镇委员会
2015年7月1日
龙坪镇党政办 2015年7月1日印发
龙坪镇开展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集中排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推动农村基层治理,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作用,根据省纪委和清远市纪委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的意见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龙坪镇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围绕我镇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的目标,集中时间力量,全面梳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查办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为深化我镇农村基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二、切实加强领导
镇成立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领导班子成员、各村党总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集中排查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突出排查重点
(一)集中排查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全镇各级涉农基层组织,对象是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主要包括镇干部、村干部(包括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成员和下辖村民小组干部)、经联社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班子成员,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涉及的其他人员。
(二)集中排查活动的内容。重点排查五个方面的违纪违法线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和庸政、懒政、怠政;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线索。
(2)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等领域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纵、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线索。
(3)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滥发奖金、补贴和各种名目的财物等线索。
(4)涉农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在城乡基层救灾、抢险、防汛、扶贫、救济、疾病防控、合作医疗、惠农补贴等政府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捐赠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纵、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线索。
(5)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线索。重点排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线索。
四、排查工作安排
集中排查活动从2015年6月下旬开始,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迅速安排部署集中排查工作,统一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同时要充分利用镇、村宣传栏、公开栏、广播等媒介做好宣传工作,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积极营造转变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良好氛围。
(二)线索摸排。各村要建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台账。在确保来信、来电、来访信访举报线索主渠道畅通的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入户走访等方式,拓宽线索来源,对群众反映和基层党员干部主动交代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排查、逐件梳理、深挖线索根源,认真登记造册,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网络,实现全方位、全覆盖、动态化监督。所有农村基层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均需填写《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统计表》,于每月5日前交镇纪委;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的,还需填写《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重大违纪违法线索登记报告表》。
(三)案件查办。将案件查办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将力量集中到查办案件上来,努力做到举报线索核查率100%。要坚持抓早抓小、严查快处、边摸排边查处,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活动是按照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要求开展的,各村要高度重视,将集中排查活动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落实,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分片负责,包案落实。集中排查活动实行镇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案制度。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所联系村委会的集中排查工作,并选择一件重点线索进行包案督查。通过调研指导、专项督查、明察暗访、走访了解等方式,对群众举报问题集中或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单位进行检查,指导和督导排查重要线索、查办重大案件。
(三)严肃问责,追责曝光。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依然强烈的村委会和单位,要进行约谈提醒,诫勉纠正;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进行组织处理、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领导责任;对农村基层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四风” 问题突出或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除从严从重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还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查”。要加强宣传报道和通报曝光,着力排查一批线索、查处一批违纪违法行为、公布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发挥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完善机制,形成合力。线索排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村、各部门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镇纪委与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攻坚力度。从6月起,村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排查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