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2016〕37号
关于成立龙坪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镇属有关部门、有关机关单位、各村委会:
为切实做好全镇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协调配合,经镇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龙坪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黄国辉(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建安(副镇长)
邱 斌(副镇长)
钟剑平(副镇长)
成 员:陈建宇(党政办主任)
李勇良(国土资源所所长)
李石生(规划办主任)
胡建辉(林业站站长)
黎晓丽(农办主任)
聂耀华(财政所所长)
陈少建(水利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由李勇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各有关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责
(一)在市政府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
(三)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
(四)协调不动产登记的技术规范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的有关问题,切实履行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
(二)各有关办公室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协同一致的作用。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连州市龙坪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7日
龙坪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