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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坪镇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龙坪镇 发布时间:2018-04-23 08:58: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龙府〔201829

 

关于印发《龙坪镇创建平安非煤矿山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大办、机关事业单位、非煤矿山企业:

现将《龙坪镇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按时完成阶段任务。

 

                           龙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1日

 

 

 

 

 

 

龙坪镇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

  

   根据《深化平安清远建设品牌特色工程创建五年规划》(清政发〔2017〕9号)清远市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安监〔2018〕13号)和《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州市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监管〔2018〕19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龙坪镇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非煤矿山领域改革发展,全力打造非煤矿山治理新格局,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所有的非煤矿山企业通过“平安非煤矿山企业”考评验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创建内容

  (一)落实安全责任体系

  1.强化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完善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落实非煤矿山行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提请上级安监部门关闭和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镇(乡)安监站对辖区内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每年度常规检查至少一次。

  2.强化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双重预防机制”。以非煤矿山安全安全风险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责任。非煤矿山企业要每月定期组织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建立专家排查隐患制度。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完成后,按规定组织复查,实现安全闭环管理。

  (三)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体系

  1.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和产业政策,严格技术和安全质量标准。强化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2.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推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系统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目标。

   (四)构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进一步落实基层监管人员、设施、装备和经费,乡镇按要求配备与监管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管人员。非煤矿山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完善全民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1.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进一步扩大建设成果。大力开展非煤矿山企业全员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2.加强全民安全常识宣传。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宣传,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开展安全发展宣传活动和“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使尊重生命价值、维护职业安全与健康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精神追求和基本行为准则。

  (六)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依法把非煤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评审、备案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颁证和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之一,督促企业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三、实施步骤

  创建平安非煤矿山企业活动从2018年1月开始,到2021年底结束,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2018年6月底)。非煤矿山从业单位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方案,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行业创建安全发展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创建阶段(2018年6月—2020年12月底)。

按照《清远市创建平安非煤矿山企业考评标准》(附件3)的内容要求,开展平安非煤矿山企业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8年12月—2020年12月底)。各非煤矿山企业对照考评标准开展自评,自评合格的,填写《清远市创建平安非煤矿山企业考评申请表》(附件2)向连州市安监局提出考评申请,连州市安监局和清远市安监局将组织考评组对申请单位进行考评,经考评合格的,由清远市安监局颁发“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牌匾。达到标准化二级的企业直接认定为“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

  第四阶段:持续改进阶段(2020年1月以后)。

  取得“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称号的单位,要通过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期满一年后,应于每年的1月30日前向颁发牌匾的安监部门递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持续改进计划;期间若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出现大幅度反弹,安监部门将撤销其“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称号,收回其牌匾。从2020年开始,安监部门每年年底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取得“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称号的企业持续改进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报市安监部门。“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称号有效期三年,取得称号的企业,要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交复评申请书和工作报告;逾期未提出复评申请的,“清远市平安非煤矿山企业”称号自动废止,安监部门将收回其牌匾。

四、考评办法

  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考评成绩达到85分以上的为合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平安非煤矿山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分管领导、龙坪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镇党政办、经发办、综治办、规划办、国土所、财政所、安监站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由经发办主任兼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创建平安非煤矿山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具体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以确保创建活动有效开展。镇(乡)安监站创建平安非煤矿山领导小组,每半年要召开一次成员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不断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落实责任。创建平安非煤矿山工作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政府和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建活动。

(四)强化舆论宣传。创建活动期间,镇平安矿山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发简报,推动工作开展。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安排时间、栏目和版面,刊播平安非煤矿山创建新闻和安全广告,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行为,大力宣传创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营造“全民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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