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府〔2018〕28号
关于印发《龙坪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大办、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8〕51号)精神,根据《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安监〔2018〕59号)和《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州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监管〔2018〕1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龙坪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5日
龙坪镇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职业健康监管监察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制落实,遏制职业病高发态势,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8〕27号)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监〔2018〕51号)部署,根据《清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清远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安监〔2018〕59号)和《连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连州市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监管〔2018〕13号)要求,决定2018年在全镇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职业健康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职业健康失信企业,进一步提高职业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和《清远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年)》等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促使企业自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防护设施,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重点范围
1.重点行业领域。要以粉尘、噪声、有毒有害物质等为重点危害,突出非煤矿山、石材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2.重点企业。一是国家、省有关部门督查检查发现职业健康问题隐患的企业。二是2016年至今新发职业病的企业。尤其是2017年新发职业病累计达3例及以上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督执法对象。
3.重点场所。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达100人及以上的企业。
(二)重点内容
在监督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
(5)非煤矿山尚未竣工验收的建设项目未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的,以及已经投产的企业未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
(6)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7)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未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就上岗的;
三、时间安排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3月底前)
各村委会、镇属安委会成员单位、辖区内各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方案要求具体落实,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二)执法检查(4-10月)
1.各村委会、镇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大对各自辖区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我镇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等规定,对辖区内工矿商贸企业进全面检查,排查有关违法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相关工作,将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检查的违法行为,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上报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将视情节轻重并处相应罚款;对未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未安排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等违法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对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上报的上报,由市安监局进行相应处罚及停产,同时纳入“黑名单”进行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上报市安监局提请予以关闭。
2.加强警示教育,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理上报,并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警示教育其他企业;对于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要求,按程序报送市安全监管局。
3.在执法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倒查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并及时按照程序报送市安全监管局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促指导(6-10月)
1、我镇将于6月起组织督察组结合安全生产督查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评估等工作,将对我镇辖区的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监督检查等具体落实情况。对执法年活动开展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势、走过场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2.省安全监管局将于2018年7-10月份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执法年活动安排部署及具体落实情况、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情况、联合惩戒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企业情况以及行政处罚情况、加强监管执法措施等。
(四)全面总结(10月底前)
各村委会、镇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年的活动总结,于10月20日前报送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由镇安监站汇总整理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相关报表报送连州市安监局。
龙坪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