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办公室:
《连州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使我镇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为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改革积累经验,根据《连州市社工委关于开展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连社改办〔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社区试点工作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创新党建模式为途径,进一步完善我镇城市社区治理体系,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创新,使社区在加强社会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创建“幸福连州”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选择2个社区进行试点,2015年8月起逐步铺开。
(三)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正确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加强国家、政府、社会的一体化建设;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城市社区治理架构和组织体制机制,扎实推进治理改革;坚持协同共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治理格局;坚持因地制宜,要根据不同社区的特点和实际,从自治着手,以社区为单位,以小区为核心,以楼栋为抓手。探索最合适的自治单元的自治模式;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找准切入点由易到难,边实验边优化边总结,先试点后推广。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完善行政事务进社区准入制度,回归社区居委会自治属性依法厘清社区居委会与各职能部门的职能边界,回归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增强居委会自治和服务能力,将行政事务转交社区公共服务站。
(二)构建“社区—小区—(片区、街巷)—楼栋”三级自治体系,社区层面主要以居委会和社区理事会组织开展自治,小区(片区、街巷)层面主要以小区理事会和业委会组织开展自治,楼栋层面主要以楼栋自治小组组织开展自治。
(三)建立完善“一核多元”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社区公共服务站、社区理事会、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成立社区理事会作为社区的议事监督机构,由热心的居民代表、社区贤达等组成,通过“社工+义工+居民”的方式,建立完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小区理事会、业委会、物业及社会组织等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架构。
(四)完善城市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抓好社区党组织的人、财、物等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党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与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身兼”、其他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建立健全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党群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创新城市社区党员队伍管理,确保新党员的质量。
(五)创新城市社区服务供给模式,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要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帮助居民解决关切的问题和困难,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市场主体等参与推动这些社区服务项目的建设,从而带动社区治理的变革,在社区服务中,政府应主要迟点医疗、卫生、社保、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主要提供残疾、老年等特殊困难群体和社区矫正等公益服务,市场主体则提供居民“15分钟生活圈”所覆盖的餐饮、保健、娱乐、金融等个性化、多样化、商业化的服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站的建设。
三、工作步骤
(一)、完成试点社区工作任务(2014年11月至2015年8月)。2014年11月为工作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公共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正式启动工作。
(二)、探索试点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7月)。主要工作是:组建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试点工作(2014年12月底前);抓好试点社区、小区(街巷)、楼栋等自治单元的划分,抓好党组织的组建、理事会的建立等工作(2015年4月底前);设置社区党政公共服务站和建立社区党总支部(2015年6月底前)。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你7月底前)。建立健全社区党政公共服务站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小区、街巷、楼栋建立内部管理制度。理事会章程,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各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社区工作有序运作。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5年8月)。针对改革试点情况,总结城市社区治理改革试点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把探索试点工作总结材料上报。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连州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定配套措施。要制定与改革试点社区相配套的制度文件,各个办公室协调配合试点社区,共同搞好试点的组织实施,确保试点的成功。
(三)、落实好工作经费,市财政和镇政府要对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社区给予改革工作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以资金、物质、技术等方式支持社区建设。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镇、社区、街道党员、干部、居民的政策宣传,要对试点工作成效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顺利推进城市社区治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