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党(总)支部:
根据《清远市2013-2016年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和《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党建工作责任制“五级联述联评联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28个村(居)党总支和174个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述评考”,通过对党建工作的量化考核,增强村(居)党组织党建“主业”意识,巩固党在全镇中心工作开展中的统领和主导地位,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实现党的建设和农村“三个重心”下移综合改革科学同步推进。现将具体操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2014年连州镇村(社区)党总支 “联述联评联考”方案 一、述职的开展 (一)述职方式。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以口头述职形式(具备一定文字能力可准备提纲式述职材料),在村委会进行述职。 (二)述职内容。主要是党组织在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情况以及党务工作情况。 (三)参加人员。镇党政班子驻村(社区)党总支领导及干部(作为镇党委代表),村(社区)党总支全体党员和工作人员,村(社区)党总支所辖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及部分村民代表。 (四)以座谈会形式听取辖区内各村小组党支部书记述职。 (五)在镇党委书记“述评考”述职会上,增加座谈会环节,由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述职。 二、评议的开展 为更科学客观得出评议结果,评议分三种形式进行,分别为会议评议、夜访抽评、群众议评,并按比例对三种形式结果进行计算,总分为评议的最终结果。 (一)会议评议。在述职后向参会人员发放测评表,对村(社区)党总支在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情况以及党务工作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占评议40%) 评议项目共16项:1、党组织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2、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联系群众工作,3、按时收缴党费,向党员发送党刊、党报,4、组织党员观看党员电教片,5、在岗出勤,6、热心为群众代办事务,7、环境卫生整治,8、指导村委会和村民利用“一事一议”制度实施民生设施建设,9、困难群众救助、优抚、老龄人服务、残疾人服务,10、辖区内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11、做好农业科学技术推广,12、森林防火及生态管护,13、定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检查,14、交通安全宣传和预防,15、社会治安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16、耕地保护,无违法用地,乱占耕地。(详见表1) (二)夜访抽评。结合镇的夜访制度,镇干部在夜访入户中以填写测评表形式,对村(社区)党总支在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情况以及党务工作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占评议30%) 评议项目共4项:1、在岗出勤,2、服务群众、代办事务,3、党组织生活,4、环境卫生。 (三)群众议评。以村(社区)党总支为单位向本地群众发放测评表,对村(社区)党总支在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情况以及党务工作情况满意度进行测评。(按收回表数进行计算,占评议30%) 评议项目共4项:1、在岗出勤,2、服务群众、代办事务,3、党组织生活,4、环境卫生。 三、考核的开展 由镇党政班子对村(社区)党总支在围绕镇中心工作中发挥统领和主导作用情况以及党务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公式:班子评分×40%+述职开展×20%+评议结果40%=100 (班子评分项目详见附件5) 四、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用于两个方面。 (一)对考核结果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名,成绩居后2个村级党总支评为党建工作后进党支部。 (二)凡考核结果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村(社区)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村(社区)党总支全体干部当年业绩考核奖励。 关于2014年连州镇村(居)民小组党支部“联述 联评联考”方案 一、述职的开展 向上一级党组织述职,在党总支述职会上,以座谈会形式,由各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向党总支进行述职。 向同级和下级党组织述职,以充分尊重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程度实际,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以召开村(居)民小组代表会模式开展述职。 (一)述职内容:本年度村(居)民小组中重大事务开展完成情况及下年度本村发展规划事项。 (二)述职地点:根据本村(居)民小组议事习惯选择地点。 (三)参加人员:上一级党组织代表、本村(居)民小组在家党员及户代表。(人数不作具体限制) (四)述职流程: 1、述前公告。在述职前五天以村(居)民小组中粘贴公告和发短信形式向本村(居)民告知述职会召开时间和述职内容(提纲条目式),其中针对村(居)民小组中外出务工户代表(党员),在短信中标注“外出务工人员可以通过委托其他在家户代表对述职内容作出满意度评价和对村(居)民小组中建设提出建议”(受委托户只能接受一户委托进行评议)。 2、述职会议。由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代表村(居)民小组干部对本年度村中重大事务开展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和下年度本村(居)民小组发展规划进行介绍。 二、评议的开展 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班子成员工作评价以派发满意度测评表形式进行现场评价,外出务工户代表(党员)可以通过委托其他在家户代表对述职内容作出满意度评价和对村中建设提出建议。(受委托户只能接受一户委托进行评议) 由上一级党组织代表指导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工作人员开展评议和汇总统计现场评价结果,并按附件表2进行填写报上一级党组织。 评议内容共4方面,分别是社会管理(村民小组:根据村中集体收入量力实施公益事业建设、村森林防火及生态管护、村环境卫生整治、土地管理无乱占、乱建现象、村社会治安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是否存在越级上访情况;居民小组:居民小组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民生设施建设,建设和维护辖区内公共设施、交通安全宣传和预防、社会治安治理及矛盾纠纷化解、无违法用地,乱占空地)、经济发展(土地流转,发展农家乐等项目提高村(居)民小组集体收入、成立合作社统筹村(居)民小组中资源提高村(居)民小组集体和村(居)民收入)、公开制度(村(居)务公开、党务公开、财务公开)、班子管理(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村(居)民小组干部、理事会是否团结,村(居)民小组党支部、村(居)民小组干部、理事会是否理事,是否组织党组织生活)。 三、考核的开展 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村(居)民小组党支部工作开展进行考核,满分最高计100分。 村民小组党支部考核内容: (一)社会管理(40分) 1、根据村中集体收入,量力实施公益事业建设,计10分。 2、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做好群众调解工作,社会治安良好无发生越级上访、群体械斗计10分。发生群体械斗每次扣2分,发生越级上访每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3、良好的卫生环境计10分。村中无固定的卫生清洁人员扣4分;日常卫生不定时抽查中如发现主要道路上有垃圾,一堆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4、护林防火好,无乱砍滥伐现象,计5分。发现一处山火或发现一次乱砍滥伐现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5、加强土地管理,无乱占、乱建现象,计5分。发现一处乱占或乱建现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二)党务工作(25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上党课,计15分。未按时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扣4分,未按时一次支部委员会扣2分,未按时组织一次党课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2、每月按时收缴党费,计5分。漏收缴或逾期收缴党费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党务公开,结合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计 5分。未按时通报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三)班子建设(35分) 1、村党组织、村干部、理事会团结,计10分。发现一次不团结、内讧内斗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村党组织、村干部、理事会人员理事,计8分。发现一次无人理事扣1分,扣完8分为止。 3、村务财务公开,每季度贴榜公开一次村务财务情况,每年年末年结各项财务分配并把情况贴榜公开,遇村中重大建设要及时单项财务公开,计5分。未按时按要求公开一次扣2分,未进行年结扣3分,扣完5分为止。 4、制定有村财务制度和村规民约,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计5分。 5、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全年无迟到、早退,计2分。每次迟到扣0.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每人请假3次以上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6、积极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各项通知、政策宣传工作,计5分。一次未及时通知或未进行政策宣传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四)经济建设(附加10分) 1、通过土地流转和发展农家乐等项目壮大村中集体收入,计5分。 2、成立合作社带动群众发展村中经济,计5分。 居民小组党支部考核内容: (一)社会管理(40分) 1、实施民生设施建设,建设和维护辖区内公共设施,计10分。 2、健全治安防范措施,做好群众调解工作,社会治安良好无发生越级上访、群体械斗计10分。发生群体械斗每次扣2分,发生越级上访每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3、良好的卫生环境计10分。居民小组中无固定的卫生清洁人员扣4分;日常卫生不定时抽查中如发现主要道路上有垃圾,一堆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4、交通安全宣传和预防,计5分。 5、无违法用地,乱占空地,计5分。发现一处乱占或乱建现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二)党务工作(25分) 1、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上党课,计15分。未按时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扣4分,未按时一次支部委员会扣2分,未按时组织一次党课扣3分,扣完15分为止。 2、每月按时收缴党费,计5分。漏收缴或逾期收缴党费一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党务公开,结合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向党员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计 5分。未按时通报一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三)班子建设(35分) 1、居民小组党支部、居民小组干部、理事会团结,计10分。发现一次不团结、内讧内斗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居民小组党支部、居民小组干部、理事会人员理事,计8分。发现一次无人理事扣1分,扣完8分为止。 3、居民小组事务财务公开,每季度贴榜公开一次居民小组事务财务情况,每年年末年结各项财务分配并把情况贴榜公开,遇居民小组重大建设要及时单项财务公开,计5分。未按时按要求公开一次扣2分,未进行年结扣3分,扣完5分为止。 4、制定有关居民小组财务制度和居民小组民约,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通过,计5分。 5、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全年无迟到、早退,计2分。每次迟到扣0.2分,缺席一次扣0.5分,每人请假3次以上扣0.2分,扣完2分为止。 6、积极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各项通知、政策宣传工作,计5分。一次未及时通知或未进行政策宣传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四)经济建设(附加10分) 1、通过壮大居民小组集体收入,计5分。 2、成立合作社带动群众发展居民小组经济,计5分。 四、结果运用 述评考结果计算方式:上级党组织班子评分×40%+述职开展×20%+满意度评议40%=100(其中述职开展得分部分,按办法要求完成述职计满分) 对考核结果按分值高低进行排名,成绩居后5个村(居)民小组级党组织评为党建工作后进村(居)民小组,全镇作出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