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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镇关于做好2014年春季防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集中免疫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4-03-3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属各大办、各村委会(社区):

做好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是镇政府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近年我国我省多地发生人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异常严峻。为了做好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连州市2014年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意见》。特制定《连州镇防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集中免疫行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及免疫程序

1、免疫时间要求

要求各村委会春季510日前(规模养殖场在4月底前),完成禽流感、口蹄疫免疫任务,要求免疫密度达100%

  2、免疫程序

①家禽11-14日龄时进行一次免疫,对种用家禽在初免疫3周后可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均采用肌注方式接种疫苗。

②牲畜口蹄疫实行春季集中免疫,对新进栏家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的免疫程序。初次免疫畜龄,猪30-45日龄,牛、羊3-4个月龄

二、具体做法

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制。

各大办,各村委会,社区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早做应对,周密安排,严密防控,抓紧抓实抓好各项防控工作。

1、镇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主管农业的领导任副组长,各大办主任为成员,负责全镇春、秋季重大动物防疫防控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设立专门办公室,联系电话3178029

2、各村委会(社区)也要相应的成立领导小组,村委会书记负总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村委会务必配合镇政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派出村干部配合镇政府的防疫员带路上门进行对禽畜免疫注射,并做好免疫注射禽畜数量登记的监督,确认无错后在登记表上签名。 

3、镇各大办各自包干负责各驻点村委会(社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春季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期间,派人到所驻点村(居)委会一起宣传发动群众配合政府搞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使村(居)委会防疫,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畜,禽畜的免疫率达到100%

防疫工作列入镇对各大办、村(居)委会年终考核范围。

    三、各大办、村(居)委会认真检查落实辖区内规模养殖户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情况及疫情监测和病死禽畜的处理工作

各大办、村(居)委会在做好动物散养户的防疫工作外,还要督促辖区内的动物养殖规模大户做好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凡养牛10头以上,养猪、羊50头以上,养鸡、鸭、鹅300只以上的属养殖大户),督促动物养殖大户在规定的时间内100%完成免疫任务,确保所辖区内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加强疫情监测工作,重点加强规模化养殖场,活禽畜交易市场。凡发生禽畜群发病群死亡及不明原因突然死亡的,要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快反应,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对病死禽畜结合创建卫生城市要严格实行“四不准”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采取深埋、化制、焚烧等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建立防控工作档案和组织考核验收

各防疫员务必在免疫注射后的禽畜,按要求填写表格。禽畜存栏,免疫情况,免疫批号,免疫注射的时间。参加免疫带路人员的签名,免疫注射完成后3天内上交镇统一保存,有利掌握防疫情况。

上级农业部门及农办在集中免疫注射工作完成后,组织考核验收,对各大办、村(居)委会进行岗位责任制计分,考核验收的项目内容:①要求养殖的禽畜免疫率达100%(并做好佩戴耳标,发放好免疫证,做好登记表的填写)免疫注射的数量和登记表的数量相符合;②凡禽畜没有免疫出现禽流感,口蹄疫疫情的村委会不计分。对防疫员:每季集中注射免疫工作完成后,由镇农办组织相关部门(驻村)人员到村委会,入村入户抽查,随机每个自然村抽10户—20户,注射后没有发给免疫证给养殖户的按没有免疫注射处理,发现登记表记录数量与实际免疫数量不相符的,按抽查数的准确率计算每个防疫员真正的免疫注射人工费(市抽查的按市抽查结果计算)。

五、经费投入

1、经镇领导班子研究,凡注射散养的牛(10/户以下)每头牛(包括注射配戴耳标,登记有关的表格,并叫农户签好名、填写免疫证给养殖户)2.0/头;凡注射散养的猪,羊(50/户以下)每头猪或羊(包括配戴耳标,登记有关表格、并叫农户签名、填写免疫证给养殖户)1.2/头;凡注射散养的鸡、鸭、鹅(300/户以下)每只鸡、鸭、鹅(包括全部农户养殖情况普查登记,填写编好普查免疫注射情况登记表,并给农户签名和发给养殖户免疫证的)每只0.5/只。

防疫员去各村委会入户搞防疫注射,每天(晚)因各种因素影响防疫员注射禽畜的数量,不足50/日(晚)的,按最少不低于50/()注射人工费,计算误工报酬。

2、按照市政府的规定,疫苗和标识上级提供,镇政府保证提供免疫注射的人工费,耳钳,器具及其他的经费(在防疫期间包括给防疫员提供交通、通讯补贴、口罩、手套等开支);对规模化养殖场由政府提供疫苗,其他相关费用由各养殖户承担。

3、兽医站工作人员因负责领取疫苗、保管、分发给防疫员,及做好集中防疫工作的各项繁琐细致的工作管理,每季集中防疫工作给予误工补贴700/季。

4、镇政府干部晚上参加动物疫病防疫工作进村入户的,按参加天(晚)数计发加班费。

5、村干部参加动物疫病防控带路的每天(晚)计发20/日(晚)。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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