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镇府〔2015〕21号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上级“三资”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州镇“三资”清理工作审核小组,审核工作小组在镇“三资”清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资”清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穆(副镇长)
副组长:唐海艳(村帐镇管负责人)
成 员:梁德全(街道办干部)
李明英(农办干部)
张翠珍(经发办干部)
欧阳晓霞(经发办干部)
特此通知。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连镇府〔2015〕21号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上级“三资”清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州镇“三资”清理工作审核小组,审核工作小组在镇“三资”清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三资”清理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志穆(副镇长)
副组长:唐海艳(村帐镇管负责人)
成 员:梁德全(街道办干部)
李明英(农办干部)
张翠珍(经发办干部)
欧阳晓霞(经发办干部)
特此通知。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