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大办、各村(社区)、各机关单位:
《连州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7日
连州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共清远市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中共连州市委关于做好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和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和纪委将进行集中换届,乡镇党委、纪委换届原则上在7月底完成,人大、政府换届8月底前完成。为做好我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把握总体要求
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着眼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农村发展长远需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我市“十三五”规划,建设幸福美丽连州提供坚强保证。
做好这次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地域和班子差异,突出问题导向,加强分类指导;必须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保证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
二、新一届乡镇领导班子的职数配备
根据省委、清远市委和连州市委换届文件精神,按照乡镇领导班子职数要从严从紧掌握,总体保持稳定,不超过上届规定职数的原则,我镇领导班子职数按如下原则配备:
党委、人大、政府班子的职数为17名。其中,党委委员13名,含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3名(1名兼任乡镇长、1名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1名协助书记抓综治信访维稳和政法工作);人大专职主席1名;政府正副镇长5名,除镇长外,党委委员与副镇长交叉任职不少于1名。
镇党委委员一般包括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派出所长。镇党委委员和副镇长享受同等级别待遇,排名在副乡镇长前。
镇纪委设纪委委员7名,其中副书记2名(至少有1名专职副书记)。镇纪委书记应由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
三、做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1.完善党代会代表产生办法。党代会代表人选应当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100—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代表名额一般不超过上次党代会。代表重点从优秀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创业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高校毕业生,以及一些在群众中具有影响力的乡村医生、教师等乡土人才中推选。注重优化代表结构,乡镇及其部门领导、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比例一般不超过50%;妇女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本乡镇妇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镇党代会代表与人大代表一般不交叉,少数领导干部如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及组织委员等因工作需要可以同时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人选。要根据代表构成比例的要求,按不低于代表20%以上的差额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2.依法组织好人大代表选举。人大代表人选应当坚持正确政治立场,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履职能力。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有所提高,控制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党外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比例。认真组织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工作,依法设立选举委员会,合理划分选区,做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和介绍工作,组织好投票选举。
3.严格组织把关。准确认定代表人选身份,以参加选举时所从事的职业为准,具有多重身份的,按代表性和工作性质主次认定。代表人选产生,乡镇党委要广泛听取意见,对代表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代会代表人选,要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群众、基层党组织和纪检、审计、综治、信访等方面意见;人大代表为党外人士的,要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所在党派、团体的意见;人选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士的,要开展综合评价,并征求企业党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机构的意见;人选为新社会组织人士的,要征求所在社会组织监管部门和上级党组织的意见。拟继续提名的人大代表人选,要听取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凡存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差、涉嫌违纪违法、身份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不得推荐为代表人选:即政治上有问题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行贿受贿、权钱交易行为的,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或被判刑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在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当选后不尽责、履职意愿不强的,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活动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党员民主评议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四、精心组织大会选举
1.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党委要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及时研究解决选举中重大问题。人大会议期间成立大会临时党组织,认真组织党员代表预备会议,引导党员代表认真贯彻党委意图,及时了解情况,确保顺利通过有关决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是人大代表的,应参加人大主席团和大会临时党组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2.完善选举方式。镇党的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代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选举产生。规范差额选举,委员差额比例不低于20%。可不通过预选,一次选举产生委员。委员会选举时,除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外,其他候选人均按姓氏笔画排序。人大会议选举,尊重和保障代表依法联名提出候选人的权利,代表可联名从差额考察人选中提出人选。改进投票方式,积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充分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
3.引导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作用,引导代表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依法按章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
五、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1.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关于“九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造假骗官、说情打招呼、违规用人、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不正之风,严禁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等行为。严格执行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严防代表选举中的权钱交易、弄虚作假等行为。
2.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增强党员干部和代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采取务实有效的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观看《镜鉴》警示教育片,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六、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1.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早谋划部署,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纪检机关要担负监督责任,组织部门要担负直接责任,其他部门要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统筹换届安排。镇党委与人大、政府换届相隔时间不宜过长,应尽量压茬进行。镇纪委换届和镇党委换届同步安排部署,党的纪检机关要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工作衔接。
3.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特别是要遵守换届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关心爱护干部,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对换届调整下来和选举中落选的干部,要认真进行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4.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党的建设成效和先进典型,宣传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重要政策、从严纪律要求以及好经验好做法,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共识和力量。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防止不当炒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