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各大办、各村(居)委会:
《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办公室(镇政府办公楼406室)反映。联系电话: 3178025。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
开展全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是《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15〕19号)提出的任务与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将其列为国情调研的一个项目。为做好全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现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志办发〔2015〕20号)和《关于印发〈连州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府办〔2015〕135号)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重大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自然村落由人类聚居而自然形成,积淀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与文明。连州镇位于广东省西北部的山区,悠久的历史,独特的地域形成遍布各地的自然村落。全镇现有自然村落143个,其中形成于清代及以前的古村落占有一定比例。连州镇自然村落中保存的历史人文文化是岭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笔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少自然村落中保存的历史人文印记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必须进行全面抢救与保护。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是进一步摸清我镇自然村落基本情况、抢救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文化工程,并对增强全市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以自然村为普查单位,坚持“能查尽查”的原则,包括现存的自然村、“城中村”和虽已改为居委会但普查内容仍基本清晰的原自然村(村名采用改居委会前的最后名称)。
(二)普查内容。
主要包括:名称、地理环境、历史沿革、姓氏源流、人口、民族、民系、方言、民居、宗祠、风俗习惯、家谱族谱、家规族规、宗教信仰、文物遗址、掌故传说、历史事件、人物、华人华侨与港澳台同胞等。列入国家、省级历史文化名村、古村落、传统村落名录和特色明显的自然村,应突出自身特色。
三、普查工作目标任务
(一)全面摸清自然村落历史人文状况。
按照普查内容,搜集整理以自然村为单位的文字资料(包括家谱族谱)、图片、音像资料等。
(二)编纂《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
在普查基础上,按全省统一规范与体例,编纂《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经连州市、清远市和广东省逐级审定出版后汇入全市、全省的自然村落调查总卷中。
(三)为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提供数据支持。
连州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成果将汇入全省网络服务平台,更好地宣传推介我镇自然村落历史人文风貌。
(四)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和保护自然村落的建议。
结合普查情况,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提出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保护自然村落、开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建议。注重发现一批名村、特色村,指导条件较好的村积极参加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编修名村志。
四、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全省普查工作于2015年10月启动,2018年完成普查工作并出版《调查》,2020年完成专题调研报告。根据省、市的阶段部署和要求,我镇普查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2015年12月底前,成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与责任分工,动员部署普查工作。
(二)业务培训。
2016年1月,按市的部署,开展普查业务分级指导培训。
1、组织全镇驻村干部、各村委书记、主任参加连州镇普查工作业务集中培训;
2、各村委会举办培训班,组织各自然村的村长、退休老师、文化素质较高的村民及熟悉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情况的人员培训。在全镇广泛宣传发动,让全镇上下都参与到普查工作中来。
(三)全面实施。
2016年2月,全镇各自然村开展普查工作;2016年6月底前,各村完成《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表》及《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附件2)的填写,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并报送镇政府办,并根据我镇的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2016年7月底前,全镇完成资料收集、审核、上报和《调查》条目初稿撰写。
五、填报要求
(一)充分调查
1、开展实地调查:通过实地查看,访问村里老人、知情者,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了解村落历史人文状况,收获相关资料。
2、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如地方志书、年鉴、地情书、家谱族谱、地方宣传资料、镇村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文字资料等。
3、大力依靠村民、村干部,广泛发动有关部门、专家学者、熟悉地情的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二)实事求是
1、不少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填报,不随意应付。
2、不虚报。经调查没有的内容不填写,不虚构材料。
3、不假报。资料真实可靠,对存疑或暂时未能查到资料的应作说明。
(三)及时沟通
1、驻村干部及时跟踪了解普查表填报情况,加强指导。
2、各村在调查中遇到问题和困难,不能解决的,逐级上报,研究解决。
六、操作说明
(一)资料统计时间
各项资料记普查时的现状。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没有2015年资料的,可记2014年或最近年份,但应说明。
(二)资料来源
普查表的资料主要来源于三类:
实地调查资料(含调查采访资料)。
镇、村掌握(统计)资料。如,人口状况、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公共设施、文体设施、主要人物等。
专项资料。主要有:
(1)地方志书,家谱、族谱,地情书。
(2)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3)国家、省、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三)表格填报
1、认真调查,不随意留空格。
2、不重复填报、不填错栏目。
3、空格不足的可加行、加页。
4、存疑或暂未能查到的资料应注明,有多种说法的资料多说并存。
(四)图片、音像资料搜集要求
1、注意搜集反映村落历史文化状况的图片、音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村落风貌,民居,宗祠,重要碑刻、楹联、匾额,宗族活动,本地特色民俗、技艺,主要文物遗迹,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图片数量不限。
2、图片要求像素在500万像素以上,格式为.jpg;录音要求128kbps以上,格式为.mp3;录像要求720线以上,格式为.wma/.avi/.mp4/.rmvb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