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部门及干部职工:
经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制定《连州镇政府2015年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连州镇政府2015年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路线、政策,有效地调动全镇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连州镇政府2015年干部职工岗位责任制》。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镇步伐,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增进民生幸福,不断开创连州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管理原则
1.高度集中原则。镇党委、政府为最高管理层,负责制定、解释、监督实施本制度。
2.领导分管原则。以镇政府八大办、19个村委会和9个社区为主线,党政、人大领导班子成员按分工对八大办、19个村委会和9个社区的工作负领导责任。
3.党委聘任原则。分管领导由书记、镇长根据党政班子分工原则进行分工,八大办正、副主任,社区书记、主任由分管领导推荐,镇党委任命。各大办内设部门负责人由各大办分管领导选任,报镇党委备案。各大办(社区)其他人员,由各办主任、副主任(社区书记、主任)向镇党委建议选用,由镇党委统筹安排。
4.层层负责原则。实行党政一把手统揽全局负总责,坚持主管、分管领导对书记、镇长负责,八大办正、副主任(社区书记、主任)对分管领导负责,各岗位干部对八大办正、副主任(社区书记、主任)负责。各办(社区)均要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干部进行量化考核,并报镇组织办批准备案。
5.综合考核原则。各大办工作以100分为基数,其中大办部门日常工作占40分,驻村(居)工作占30分,市考核占30分,社区书记、主任考核分100分,其中社区工作占40分,社区办占30分,市考核占30分。
6.同等考核原则。分管领导、各大办正、副主任与其他干部同等考核,奖金的发放办法不采取平均发放,年终根据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按综合考核计分计奖给各大办(社区),由分管领导、各大办正副主任(社区书记、主任)根据各办(社区)岗位责任制对干部的评定等级(得分)分配年终奖金。
三、部门工作职责和计分办法(总分为100分)
(一)各大办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和计分办法:
1.党政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党政办考核30分)
主要负责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人大、依法治镇、电子政务信息、宣传、档案、统战、文秘、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后勤等工作,协调好其他部门的关系,做好综合督查工作。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2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做好公务员的年终考核和奖惩以及全镇干部、职工考核工作计2分;
(3)按要求健全和完善村级的基层党组织设置,着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个下移”工作的,计2分;
(4)按要求做好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计2分;
(5)年内完成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和整顿工作的,计1分;
(6)做好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三级联创”工作的,计1分;被列为连州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的每个加1分;被列为清远市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的每个加2分;
(7)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已成立党组织的“两新”组织组建群团组织覆盖率达到90%的,计1分,覆盖率达到100%的,加1分,超过100%的,加2分;
(8)按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党费以及团费收缴任务的,计2分;
(9)完成镇下达党报、党刊征订工作,计1分;
(10)按上级要求年内完成党内信息报道和调研论文的计2分,每缺一篇扣0.2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11)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理论、法律法规学习(包括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计2分;
(12)做好镇党委、政府宣传工作,计2分;要求年内向上级新闻单位投稿并被采纳10篇,超额完成每篇加0.2分;
(13)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时按质办结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计3分;因办案不力,没完成市纪委下达的办案任务数的,每缺一宗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超额完成的每宗加1分;
(14)组织好人大例会和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督办完成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意见,做好人大工作宣传报道,计3分;
(15)做好武装工作,按要求完成市下达征兵和民兵训练任务,计2分;
(16)做好文书和电子政务信息工作(如文件拟订、印发、传阅、会议通知等),按时完成本部门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计2分;
(17)做好妇联工作,完成市妇联下达我镇妇联工作任务的计2分;
(18)做好共青团工作,完成团市委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计2分;
(19)抓好档案管理和查阅工作,指导各大办、社区、村委会的档案员做好年度档案装订、归档工作计2分;
(20)做好统战工作,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5分,较差的不计分;
(21)做好工会工作,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5分,较差的不计分;
(22)做好依法治镇工作,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5分,较差的不计分;
(23)督促好镇政府院内清洁卫生、安保、车辆管理和接待工作,完成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5分,较差的不计分。
B.驻村工作(30分)
驻村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对党政办的考核(30分)
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纪检、人大、依法治镇、电子政务信息、统战、宣传、档案、文秘、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工作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全部达二等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被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2.社区管理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社区管理办考核30分)
A.日常工作(40分)
(1)抓好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制度完善的,计5分,一般的计4分,较差的不计分;积极开展创建先进(示范)社区活动,年内每有一个社区被清远市评为先进(示范)社区的加2分,被省评为先进(示范)社区加3分。
(2)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组织建设,管理好各社区在册党员的同时,每年必须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或活动2次,且有记录的,计2分,每少一次扣0.5分。
(3)督促社区按镇党委的要求发展党员的计2分,没有按要求发展党员的社区每个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4)社区能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计1分。
(5)督促各社区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3分,没做好的按比例扣分。
(6)抓好社区与结对共建单位沟通联系工作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共建工作卓有成效,取得共建经费超5万元的加2分。
(7)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小组和党小组班子建设,把社区内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党员、居民推荐为居民小组长和党小组长,协助社区发挥自治功能较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
(8)建立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并督促社区严格执行的计3分。发现有社区违反财经纪律没及时纠正的,一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9)抓好社区干部包片责任制的落实,督促社区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居民居住分布,对常住及流动人口信息建卡立册的计3分。发现有社区没落实此项制度的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10)指导监督社区坚持完善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要求每年各社区至少召开居民代表会议2次以上,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建档的计3分。发现有社区缺少一次扣1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11)督促各社区做好档案、治保、调解、征兵、青年、妇女、消防、统计等各项工作,完成较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年内各社区无发生到市级以上集体上访的加2分。
(12)督促各社区完成镇交办的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凡超额完成参保任务的,每个社区加1分。
(13)督促社区按时完成镇委、政府布置的廉租房调查、特困调查、低保等工作计2分。
(14)督促镇各相关村(居)做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计2分,一般的计1分,年终考评被市评为一等奖的加2分。
(15)督促各社区做好计生工作,完成较好的计3分,年内依法行政处罚达到目标任务的加2分。
B.驻社区工作(30分)
驻社区平均考核分×30%=驻社区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对社区管理办公室的考核(30分)
城乡清洁工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工作年终被市有关部门考核全部达二等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被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3.经济发展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经济发展办考核30分)
主要负责抓好全镇的经济发展工作,具体抓好经济发展计划、招商引资、企业、物业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生猪屠宰、劳动就业、社保扩面、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节能降耗和统计等工作。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2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做好招商引资工作计2分,其中完成市下达招商引资任务的,计1分,继续做好引入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计1分。没有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按比例计分。每引进一个项目加1分;
(3)物业管理建立租赁档案,要求物业租金以及企业管理费收取率在90%以上的,计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计分,收取率在100%以上的加2分;
(4)抓好屠宰工作,完成市下达生猪屠宰任务的,计3分,完成8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没完成80%的计1分,超100%的加2分;
(5)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年商贸、工矿企业无出现人员死亡事故的,计2分;每出现一宗非煤矿山死亡事故,死亡1人的扣0.5分,死亡2人的扣1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全年没有发生商贸、工矿企业和消防死亡安全事故的另加3分;
(6)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并完成市下达任务的计2分,每缺一项工作没完成的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7)做好原镇属企业转制工作和妥善安置企业工人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8)做好连州镇和原附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的社保申办、解决工人的后顾之忧工作计2分,工作情况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9)双月10日前收清用户水、电费的,计2分,没完成一次扣0.5分;
(10)完成镇级工商业统计工作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11)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健全账务管理,严格票据与凭证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计2分,工作情况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如无违反财经制度则加2分;
(12)财会工作人员日清月结,每月10日前提交报表及收支具体项目报表给书记、镇长的,计2分;
(13)按市财政局有关要求依时准确上交各种报表,并做好一年一度的财政预决算的计2分,迟交一次扣0.5分,缺交一次此项不计分 ;
(14)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计2分,没经书记、镇长签名私自借钱、支钱出去的,一次扣1分。无违反的加2分;
(15)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账目清楚,一年内无出现私自挪用、贪污公款的,计2分,出现一次的此项不计分。无出现则加2分;
(16)做好对村委会、村民小组账目的管理,包括建帐、财务公开、财务监督工作,及时向镇主要领导反馈村(居)财务情况,完成较好,并辅导村委会会计记账,组织村委会会计做好年终收益金分配报表等,完成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17)及时收取有关部门下拨或支助款的计2分,交办超过10天一次扣0.5分;
(18)抓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完成市下达任务90%的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
(19)按时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料录入,计2分;
(20)做好本年度档案资料装订工作计1分。
B.驻村工作(30分)
驻村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经济发展办考核(30分)
招商引资、企业、物业管理、财政、安全生产和消防、屠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劳动保障所、村级生猪定点销售等部门工作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全部二等以上且有一半以上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三个以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4.计划生育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计生办核30分)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1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抓好镇、村(居)各项业务资料的整理,报表按时上交,做到准确无误的,计3分,经查出现差错一次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3)认真做好育龄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镇村两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计生宣传品的进村入户率达95%,较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较差的不计分;每举办一次户外计生宣传活动加1分;
(4)政策生育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计3分,超市平均水平的加2分;
(5)切实抓好以查环查孕为主要内容的优质服务工作,查环查孕率达到65%的计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计分,超过65%的加2分;
(6)深入各村(居)开展计生督查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以上到村(居)进行计生检查,计2分,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该项分为止;
(7)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计4分。流动人口在本镇内政策外生育没有及时发现的每例扣0.25分,直至扣完该项分为止;流动人口信息通报率、反馈率达98%以上的加2分;
(8)完成镇下达节育率、及时率,计4分。完成镇下达任务的60%—99%的按比例计分,完成镇下达任务60%以下(不含60%)不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加2分;
(9)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资料的归档计4分,经省、市、县检查每发现一宗未完善材料的扣0.2分,扣完为止;每移送法院执行一宗加0.2分;
(10)抓好办公室的各项报表统计工作,做到按时上交、准确无误计3分,每缺一次扣0.5分,迟交一次扣0.2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11)做好各类证件的办理工作,做到热情、准确、快捷无误计3分,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擅自办理相关证件每发现1次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数为止,并对当事人给予处分;
(12)完成上级下达孕前优生检查任务90%以上的计4分,完成60%—90%的按比例计分,完成60%以下不计分,完成100%以上的每多一例加0.5分,封顶10分;
(13)做好本年度档案装订工作计2分;
(14)全年无出现恶性群体上访事件的计2分;
(15)顺利通过省检的加5分,清远市检的加3分,连州市检的加2分;
(16)发表计生报道,属地市级媒体的每一篇加0.5分,省级的加1分,国家级的加1.5分。
B.驻社区工作(30分)
驻社区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考核(30分)
年终被市有关部门考核为一等奖的计30分,二等奖的计25分,三等奖的计20分。
5.规划建设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建设办考核30分)
主要负责抓好全镇的国土资源管理、镇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道路交通以及征地拆迁等工作。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2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按镇党委、政府意图,做好村镇建设规划管理工作和镇工业园的规划和施工工作,完成较好的计5分,一般的计4分,较差的不计分;
(3)加强环境监理工作,对环保投诉要主动积极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计5分;接到环保的信访投诉案件,积极查处1宗加0.5分,每整顿一宗违法行为加2分。因环保问题调处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市有关部门的,每次扣0.1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群众未投诉至我部门,直接到上级部门上访的,不扣分);
(4)按照市、镇政府建设用地要求,认真做好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的,计10分。完成招商引资征地(租地)的每宗加1.5分。每查处1宗违法用地或违法建筑加0.5分。每拆除1处违法建筑加2分。因征地工作做群众工作不细,导致群众上访市政府,10人以上每次扣0.1分,但如已经多次做了细致工作,群众仍然上访的,则不予扣分;
(5)做好乡村公路管护的计2分,每新建一条500米以上的硬底化公路(以当年指标为准)的加1分;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美丽乡村建设计1分;
(7)切实抓好土地管理,严禁用耕地、水田建房,定时进行动态巡查,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计5分,发现违法用地而没及时制止的每宗扣0.1分(上级建设用地、已到现场要求整改的除外);每查处一宗违法用地加0.5分,整改一宗违法用地加2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每完成一宗加1分。
(8)抓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的落实到户,开工率、竣工率达到要求,危改任务完成率工作,计6分。开工率、竣工率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超额完成上级任务的,按照每超1个百分点加0.2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9)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环保、信访工作,能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者,较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5分,差的不计分;一年内能解决因征地历史遗留问题的,每宗加1分;积极协助市、镇重大建设项目开发迁移等环评监察工作的,每宗加1分。
(10)做好本办年度档案资料装订工作计1分。
B.驻村工作(30分)
驻村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考核(30分)
规划建设办所属规划、环保、国土等工作年终被市有关部门考核全部达二等且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两个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一个以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6.农业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农业办考核30分)
主要抓好全镇农业农村经济、农业科技、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林业、水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及扶贫“双到”等工作。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计2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土地整合面积占市下达应整合耕地面积50%以上计4分;
(3)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的计3分,其中一个未完成的扣0.2分。
(4)认真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常深入田间地头做好农业技术的现场指导,一年内邀请市科农局的技术人员在镇办班培训或到田间地头作农业技术指导4次以上,使农民真正得到技术收获的计3分,每新增一个种养基地加1分;
(5)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技术宣传指导工作,及时发布病虫防治通知,将农作物病虫危害程度减至最低限度,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6)抓好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完成任务的计2分,超额完成的另加1分;
(7)抓好扶贫“双到”工作,通过省市考核验收的计3分,每个省贫困村三年(2013-2015年)累计投入帮扶资金达到200万,每增加投入10万加0.1分。最高加5分。
(8)按时按质完成或上交各种材料和统计报表的计2分。每缺一次扣0.2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9)抓好造林绿化工作,年度内完成上级下达造林任务的计3分,达到6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没达到60%的不计分;
(10)抓好林业管护工作计1分,每出现一宗乱砍滥伐案件(3立方以上)扣0.2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11)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计2分,每出现一宗过火面积在50亩以下、15亩以上的扣0.1分,50亩以上的扣0.3分,以此类推,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全年无出现一宗山火的加5分(以上级林业部门统计数字为准);
(12)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好山林纠纷案件,计2分;
(13)抓好农村冬修水利工作,年度有3个项目计3分,否则不计分,超过3个项目,每超过1个项目加1分;
(14)做好山塘水库的管护工作,计3分。发现安全隐患没有及时管护的扣1分;全年没出现安全事故的加1分;
(15)抓好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市下达任务计3分,否则按比例计分。
(16)抓好农业统计、农村经营管理,完成较好的计2分,一般计1.5分,较差不计分。
B.驻村工作(30分)
驻村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年终市有关部门对农业办考核(30分)
农业生产、农业科技、经营统计、林业、水利、扶贫等部门工作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全部达二等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7.社会事务办、综治维稳办(日常工作40分,驻村工作30分,年终市有关部门对社会事务办、综治维稳办考核30分)
主要负责民政、敬老院、托老院、爱国卫生、殡改、大文化建设、教育创强、残联、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等工作。
A.日常工作(40分)
(1)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的计2分,缺一项扣0.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2)按时上交有关材料、报表,计1分,每缺一次扣0.25分,直到扣完该项分为止;
(3)认真做好优抚、救济等民政工作,完成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5分,较差的不计分;
(4)认真做好低保、残联等社会福利工作,完成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5)认真做好殡改工作,殡改率达100%的计4分,达不到100%的按比例计分,超额完成的每多1具加0.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5分;
(6)抓好福利院、托老院的管理工作,计2分,如由于管理疏忽,两院内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老人伤亡,致死亡的扣0.5分,造成两人以上死亡的,此项不计分,还要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全年没出现安全事故的另加2分;
(7)制定规章制度并抓好福利院和托老院的管理工作,使到老人们满意、镇党委政府满意的,计2分,筹资、筹物1万元以上的加1分,3万元以上加2分,5万元以上加3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分;
(8)搞好群众文体活动,特别是镇政府干部、职工的文体活动,计1分;
(9)落实“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各大办的司法解释和咨询工作,完成较好的计2分,一般的计1分,较差的不计分;
(10)认真做好镇司法调解和化解社会性重大问题率达95%以上,计3分;80%以上按比例计分;达不到80%的不计分。年内发生镇村社会重大问题未解决的,每宗扣0.5分(特殊情况除外)。每解决一宗群体性纠纷(如医闹)等加1分;
(11)认真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帮教和转化工作,计2分。发现“法轮功”练习者越级上访清远市的每宗扣0.25分,省级的每宗扣0.5分,中央的每宗扣1分。扣完此项分止;
(12)积极及时调处民事纠纷,调解率达100%的计3分,8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达不到80%的不计分。每解决一宗征地、拆迁引发的信访案件加1分;
(13)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计 3分。如出现因工作失职造成5人以上上访连州市委、市政府的,每宗扣0.1分,上访清远市的,每宗扣0.2分,上访省的,每宗扣0.5分,上访中央的每宗扣0.7分;出现10人以上上访连州市委、市政府的,每宗扣0.2分,上访清远市的,每宗扣0.3分,上访省的,每宗扣0.5分,上访中央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每解决一宗历史遗留信访案件加1分;
(14)做好党委、政府法律服务的参谋工作,较好的计1分,一般的计0.5分,差的不计分;
(15)协助抓好全镇中小学教育工作,较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1分,差的不计分;
(16)完成市下达我镇农村合作医疗任务的计3分,超额完成任务的加1分,完成9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没达到90%的不计分;
(17)抓好食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村(居)群众没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计2分,发生一宗群众集体食品安全事故扣0.25分,并追究责任;
(18)做好本办年度档案资料装订工作计2分。
B.驻村工作(30分)
驻村平均考核分×30%=驻村工作分值
C.有关部门对社会事务办考核(30分)
民政、卫生、殡改、文化、教育、体育、残联、农村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10事务、信访、政法、司法、法律援助等部门工作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全部二等以上且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一等的,计30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二等的,计25分;年终被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有一半以上(包括一半)评为三等的,计20分。
四、镇干部职工驻村(居)中心工作任务考核
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殡改、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中心工作考核,另行制定工作考核办法。
五、宣传报道:为宣传连州,树立连州镇形象,提高连州知名度,鼓励镇干部、职工积极向国家、省、市、县(连州市)报刊(党报党刊)投稿。在报刊发表后经主管领导或党政办审核,报政府办登记。被连州电视台播放一则新闻或被连州市报刊发表一篇文章奖励个人0.2分;被清远市报刊发表1篇文章奖励个人0.3分;被省级党报党刊发表一篇文章奖励个人2分;被国家级党报党刊发表1篇文章奖励个人3分。有关稿件见报后剪集报镇政府办备案,年终凭政府办记录兑现分值。
六、年终考核及奖金执行办法:
1.由镇考核小组考核各大办、村(居)委会工作。根据镇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情况,报镇党政班子会议确定各大办、村(居)委会考核分。
2.根据确定的考核分值计发年终完成岗位责任奖,干部职工按所在办公室考核分值计奖。奖金的分配体现岗位职务、权责任务的不同,具体分配方案待年终镇党政班子会议讨论研究后确定。
3.各大办年内工作有出现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该项工作在日常工作得分中扣1分。
4.各大办执行《内务管理制度》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年度内违规人次3人以下(含3人)扣1分;3人以上7人以下(含7人)扣2分;7人以上的扣5分。
5.各大办各项加分累计封顶10分。
6.各部门年终考核1-4名为一等,5-8名为二等,9-12名为三等。
7.没驻村干部职工:按所在办公室中心工作考核计分领取中心工作考核奖及年终考核计分领取年终奖金。
七、本岗位责任制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连州镇党委、政府,未尽事宜,由党政班子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