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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州镇2015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连州镇 发布时间:2015-03-04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社区、各大办:

    《连州镇2015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连州市连州镇委员会

                                    连州市连州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4

 

 

 

 

 

连州镇2015年度社区工作考核办法

 

按照今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为充分调动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连州镇2015年度社区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各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及全体干部。

二、考核内容(100分)

(一)日常工作制度28分)

1.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创建文明社区,配合各级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计2分。

2.各社区都必须在原有的基础上制定好各自的岗位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上墙公布计1分,如计生批生、低保、五保、困难户补助等涉及居民民生和利益事项一律予以公示,增加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3.各社区每月必须召集干部召开两次社区工作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两次以上的计1分。社区干部工作纪律和学习制度统一参照镇政府内务管理制度执行。

4.各社区要按时(按镇规定)上交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年终工作总结,报表和有关资料计1分。

5.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对居民的行政及公共公益事务的管理,包括治保调解、环境卫生、征兵、青年、妇女、消防、食品安全生产等,并做好相关资料记录的,各计得1分,共计7分。

6.建立健全社区档案制度计1分,要求有专(兼)职档案员,并按照规定时间将上年度文件资料立卷归档,经上级检查无错漏的计满分。

7.积极协助做好社区范围的各项统计及抽样调查等工作,计1分。

8.积极发挥社区自治功能,把社区内政治觉悟高、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的社区党员,居民推选为居民小组长,并通过他们努力向上级如实反映居民实际情况,积极帮助居民(职工)解决困难,如特困户、低保户争取扶持的计1分。

    9.社区积极联系辖区内有关单位,开展了社区与居民(单位)结对共建服务活动的计1分。社区年度开展共建卓有成效,取得共建资金(财物)1万元以内(含1万元)加2分;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加3分;3万元以上加5分。

10.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设立兼职会计、出纳,凡每宗开支1000元以上报主管领导审批的计1分。

11.各项工作奖励有合理的分配方案,并有按规定提留办公经费的计2分,否则不计分。

12.社区开展了片(组)干部绘制所管片内居民住户分布情况图及入户调查表的计1分。住户情况分布图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报镇街道办备案,一份社区档案,一份开展工作用。

13.对所管片辖区住户家庭情况了解详细,并有记录备案;片内人口性别、计生等相关资料归案入卡册;对片内弱势群体能逐户掌握并积极争取帮扶,得到居民或上级认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片辖区内创建和完善安全文明小区的计1分。受到上级表彰或定为示范点的社区,其中省级的加3分,地级市加2分,连州市的加1分。

14.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工作,完成参保任务的各计2分,未完成的按比例计分。100%完成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的加2分;100%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的加2分。

15.社区全面完成市、镇下达的阶段性工作任务计2分。

16.按要求配合镇政府做好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计1分。

17.各社区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社会公信度的计1分。

    (二)党建工作12分)

1.按要求做好了的干部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计2分,年内有出现被上级检查而通报批评的扣1分。

2.按要求督促下属党支部正常开展“四联动”党员活动日工作的计2分,下属党支部无100%开展活动的,扣1分,开展“精品党日”活动且有成效的,加1分。

3.发挥“党代表之家”阵地作用,能按要求完成接待党员群众工作记录并记好民情日记的,计1分。

4.积极做好“两新”组织、“党建带群建”工作,下辖“两新”组织组建群团组织率达90%以上的计1分,达不到的不计分。组建率达100%及以上的加1

5.积极做好发展新党员工作的计1分。

6.按时按标准缴交党费的计1分。

7.党总支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并且记录齐全的计1分,没有按要求做好或会议记录不齐全的扣0.5分。

8.全年远程教育播放12次以上且有观看记录的计2分,被评为连州市、清远市、省优秀终端站点的分别加1分、1.5分、2分。

9.党总支每季度报送镇组织办1篇以上党建工作信息的计1分。每多报送1篇加0.2分,最多加1分;每少报送1篇扣0.25分,最多扣1分;每上交一篇有关党建或社区基层工作调研论文(3000字以上)加0.5分。

10.年内被确定为“软弱涣散组织基层党组织”能按要求在年内整顿完成的社区加1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分)

1.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班子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反腐倡廉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开展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计1分,没有完成上述工作的酌情扣分。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好的计2分,出现有违反“八项规定”或本村(居)干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查处的扣1分。

3.按规定做好党务、村(居)务、财务等公开,群众反映较好的计2分,没有公开或公开不到位的扣1分。

4.开展好“勤廉指数”测评工作,且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测评中得分全属“优秀”、“良好”等次的计1分,班子及班子成员在测评中得分出现“一般”、“差”等次的酌情扣分。

   (四)计生工作(45)

按照镇政府2014年度人口和计生工作考核办法执行(略)

   (五)信访和610工作5分)

    1.积极调处民事纠纷和化解社会性重大问题计1分。每出现1宗因调处不及时引发的民事纠纷和化解社会性群体性事件扣0.5分。

    2.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没有发生群众越级到连州市以上党政机关上访计2分。社区全年没有发生到连州市级以上群众集体上访的加1分;没有出现群众到连州市级以上投诉的加1分;因社区干部不及时上报和上门处理调解,造成辖区内居民到清远市上访一宗的扣0.5,越级到省上访的每宗扣0.75分,越级进京上访的每宗扣1分;各社区年内出现有群众到连州市级以上投诉而造成我镇年终考核扣分的扣1分。

    3.认真做好“法轮功”等邪教人员帮教转化工作,确保本辖区没有“法轮功”非法活动或发现本辖区有“法轮功”非法活动,及时报告政法部门并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工作的计1分。本辖区没有“法轮功”非法活动或发现本辖区有“法轮功”等非法活动的能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政法部门做好帮教转化工作的加1分;出现1宗邪教人员非法活动没有及时发现报告的扣0.2分;因思想松懈、工作失职而发生邪教人员越级到省、进京上访的每宗扣0.5分。

    4.按照平安创建有关文件标准,做好“平安村居”创建工作计1分。能够通过清远市以上验收达标的加1分。

(六)防汛工作2分)

一旦出现汛情,各社区妥善安排干部配合三防指挥部成员做好相关居民的有序撤离及善后相关工作,计2分。

(七)殡改工作2分)

    社区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的殡葬情况,杜绝偷葬,全年火化率达到100%2分,达不到100%的按比例计分。社区超额完成镇下达全年殡改任务的加2分。对发现有偷葬现象的社区,发现一例扣1分。

三、得分计算办法

社区党(总)支、社区居委会及全体干部凭此岗位考核办法计分,各社区综合得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

    四、年终考核奖惩

1.各社区按综合得分的高低奖励前四名,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公务员不参与该项奖励)

2.获得一等奖的社区奖5000元;获得二等奖的社区奖4000元;获得三等奖的社区奖3000元。

3.社区考核得分90分以下(含90分)的由镇政府按社区干部数每人处罚100元,并要求社区负责人写出书面检查,提出下年改进措施。

五、考核组织机构

(一)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牵头,镇各大办派出人员组成专门考核小组,年终按照考核办法对社区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计分。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予以兑现。

(二)要求各社区将工作分片(组)管理考核到人,并制订岗位考核方案上报镇社区办备案。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考核情况,将作为年底社区干部核发奖金和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各社区参照镇定编干部年终考核的办法,对社区干部(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按社区干部职数的30%计评),由社区给予一定金额奖励。

(三)各社区干部必须遵守镇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区执行镇《内务管理制度》情况列入年终考核。

六、本办法自201511日起施行。办法解释权归连州镇党委、政府,未尽事宜,由党政班子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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