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三委〔2021〕43号
各机关单位、村委会:
由于人员变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三水瑶族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乡党委、乡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清远市、连州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我乡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等工作;研究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三水瑶族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黄斌洪(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赵 艳(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 组 长:刘锦斯(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梁嘉森(党委副书记)
黄志坚(党委委员)
李小江(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忠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欧琳琳(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陈占谋(副乡长)
廖清晓(副乡长)
潘奇祥(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曹如晶(党政综合办主任)
廖颖婕(党建工作办主任)
黄冬球(公共服务办主任)
潘月明(综合治理办主任)
余 浪(农业农村办主任)
赵 旭(综合行政执法办副主任)
吴 凡(农业农村办副主任)
彭志友(司法所所长)
刘智伟(自然资源所所长)
唐延明(农技站站长)
陈华丽(兽医站站长)
孔伟军(林业站站长)
黄永丽(农业农村办一级科员)
温天伟(水利员)
黎 清(三水民族小学校长)
周永生(三水卫生院院长)
杜池世(沙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志强(云雾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成旭(左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莫伍标(新八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余浪同志兼任,办公电话:6260210。
三、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机制。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向领导小组组长提出临时召开会议的建议。
(二)政策审查机制。加强河道治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规划的统筹协调和有效衔接,对河长制工作政策开展评估审查。
(三)信息交流机制。各成员单位应定期报送工作情况,重大进展和重要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定期报送领导小组负责同志,通报成员单位。
(四)督促落实机制。对领导小组作出的战略部署、政策规划以及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
中共连州三水瑶族乡委员会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