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广东调查方案》、《省残工委发【2014】11号和连州市专项调查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统一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国残疾人基本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三水瑶族乡调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现状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十五发展刚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专项调查工作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市残工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由乡残联、乡统计站、民政办、中心小学、劳保所、卫生院、财政所、派出所等部门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工作办公室设在乡民政办。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三水瑶族乡户籍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三水瑶族乡户籍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等内容。
五、调查时间及要求
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
入户调查登记完成时间为
调查登记工作要求做到;坚持入户调查,仔细询问,认真填写调查表,提高准确度;动员被调查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登记后调查人员要搞好自查,互查和议查,最大限度地降低调查误差,并确保资料的保密性及安全交接上报。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二О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