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三府〔2017〕38号
关于对民政救助对象、补助对象开展专项
核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为了准确掌握民政补助对象现时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按照连州市民政局部署,决定对全乡在册的民政救助、补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加强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原则,深入推动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核查行动,找出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维护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民政救助、补助对象主要指:全乡登记在册领取民政资金的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年9月1日至9月5日)。
对相关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核查工作人员需以高度责任心,及时熟悉相关文件政策法规,掌握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入户核查阶段(2017年9月6日至10月31日)。
各核查小组按照要求,切实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各核查小组整理入户核查相关资料,梳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报乡民政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四个核查小组,分别由各个驻村领导担任正副组长,驻村干部为核查组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核查小组要根据民政救助、补助对象核查细则,依照民政救助、补助对象花名册,认真入户进行核实,入户核查率必须达到100%。
(三)注重核查方法。本次核查实行逐户逐人入户核查,填写核查表格,被调查人需签名确认,工作人员也需一并签名确认。
(四)精准识别,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有效。各核查小组按时开展入户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精准,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及存档工作。入户核查时,各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应至少各一名同时入户,填写相关调查表格,被调查人需签名确认,工作人员也需一并签名确认。
(五)纠正整顿不良现象。根据专项核查行动入户调查结果,各核查小组及时整理数据,会同乡民政办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5日
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2017年9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