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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三府〔2017〕38号2017年关于对民政救助对象开展专项核查的通知9月5日


来源:连州市三水乡 发布时间:2018-01-10 10:51:41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连三府〔201738

 

 

关于对民政救助对象、补助对象开展专项

核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民政部门要求,为了准确掌握民政补助对象现时基本情况,切实加强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按照连州市民政局部署,决定对全乡在册的民政救助、补助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原则,深入推动民政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开展专项核查行动,找出当前民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民政政策落实到位,维护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核查对象

本次核查民政救助、补助对象主要指:全登记在册领取民政资金的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对象、临时救助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优抚对象、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791日至95日)。

对相关核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相关核查工作人员需以高度责任心,及时熟悉相关文件政策法规,掌握入户核查的方式方法,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二)入户核查阶段(201796日至1031日)。

各核查小组按照要求,切实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工作。

(三)总结整改阶段(2017111日至115日)。

各核查小组整理入户核查相关资料,梳理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报乡民政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设四个核查小组,分别由各个驻村领导担任正副组长,驻村干部为核查组成员。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核查小组要根据民政救助、补助对象核查细则,依照民政救助、补助对象花名册,认真入户进行核实,入户核查率必须达到100%

(三)注重核查方法。本次核查实行逐户逐人入户核查,填写核查表格,被调查人需签名确认,工作人员也需一并签名确认。

(四)精准识别,确保核查结果准确有效。各核查小组按时开展入户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精准,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统计汇总及存档工作。入户核查时,各驻村干部及村委会干部应至少各一名同时入户,填写相关调查表格,被调查人需签名确认,工作人员也需一并签名确认。

(五)纠正整顿不良现象。根据专项核查行动入户调查结果,各核查小组及时整理数据,会同乡民政办及时清理不符合民政救助、补助对象。确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795

 

                                                   

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20179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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