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三府〔2016〕17号
关于聘任李小江等八位同志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的通知
乡各大办、各村委会:
根据《转发关于印发陈建华苏旭光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连食安办〔2016〕1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2016年清远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实施意见的通知》(连食安办〔2016〕14号)文件精神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达到省、市、县2016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的要求,经研究,现聘任三水瑶族乡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聘任期为一年,成员名单如下:
李小江(经发办副主任)
欧阳琦(党政办科员)
梁锦波(安全生产监督专员)
赵亚元(党政办工作人员)
黎清强(沙坪村委会书记)
郑留生(云雾村委会书记)
吴文求(新八村委会书记)
李建明(左里村委会书记)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党政办 |
2016年9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