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三府〔2016〕37号
关于印发三水瑶族乡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乡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三水瑶族乡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9日
连州市三水瑶族乡党政办公室 2016年12月29日印发
三水瑶族乡开展村务公开“五化”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进一步提升我乡村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省有关领导指示、清远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连州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配合连州市开展村务公开“设施建设标准化、公开内容规范化、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地点公众化”的“五化”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意义
村务公开是基层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各村必须充分认识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推进村务公开是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手段,是保障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全面夯实村务公开基础,推动建设全乡村务公开领导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各村的公务公开设施,提升村务公开水平,加强本乡基层组织建设,充分保障各村民对本村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 建设标准化公开设施
根据“广东省农村党务村务公开栏指导模板样式”规定的建设标准对现有的村务公开栏进行升级改造,规范整体设置、统一版面设计等;有条件的村在村民小组所在地增设村务公开栏或者电子信息平台。实行组务公开,全面推进村民小组组务公开栏建设。
(二) 规范化村务公开内容
针对现阶段存在的村务公开内容不规范等现象,严格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的要求,规范公开程序和范围,做好村务公开草案编制工作,草案需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签名确认公开,确保程序合规。公开的内容围绕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落实、财务管理、集体“三资”管理、基层自治组织成员选举、救灾救助和补贴补助等资金屋子使用管理等情况以及村民切身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实行公开,做到全面、准确、详实。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议和投诉,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纠正问题、改进错误,确保公开的程序规范,内容准确、完整、有效。
(三) 经常化村务公开时间
根据公开事项性质,实行年度公开、月度公开和及时公开等公开类型:
1. 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
2. 财务、集体经济、政府专项资金等,每月公开,月结束之日10内;
3. 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和村民普遍关心的事项,及时公开,自事项发生之日起5日内;
4. 公开的内容根据公开方式保留相应期限:保留不少于10日,涉及财务、集体“三资”处置以及其经营管理、救灾救助等专项经费数额及使用管理等情况则需保留6个月以上。
村务公开的时间规则必须严格执行,在保证公开内容及时更新的同时,也要保证公开时间保留的期限符合相关要求。
(四) 开展多样化公开形式
各村实现公开墙、公开栏和电子信息平台等基本形式结合的方式公开,在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上,辅以村民会议、党员大会、村务简报以及手机短信等方式公开,使村民可方便的利用常用的电话、手机等方式获取和得知涉农资金、惠农政策、村财务等村民普遍关心的大事小事最新动态,全面拓展村务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覆盖面,实现本村动态人人知、实时知、处处知。
(五) 提升公众化公开地点
村务公开的地点必须是开放式的,建设地点根据各村的情况进行正确选址,固定的公开栏应该选择在村的中心地带或者人群集聚地建设,为方便广大群众阅览和监督,必须保证全天候开放,不能搞封闭式,公开的地点必须告知广大群众,有条件的村可另外设立若干个公开分栏,方便村民群众及时查看。
将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基层治理、农村精准扶贫、村务公开定点联系等工作和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自始至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推动社会和谐、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过程。
四、具体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水瑶族乡村务“五化”建设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何丽云任组长,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易兴华、乡党委委员、组织部长黎永辉、副乡长潘奇祥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是连州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部署的重要任务,我乡村务公开“五化”建设活动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由民政办组织实施,在村委会支持和帮助下具体开展。
(二)加强协调配合。
1.民政办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完善各村务公开栏的建设工作,提供公开内容、时间、形式、地点的规范化建议,加大宣传,鼓励民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内容监督;监督各村村务公开创建工作的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有序、高效地开展。
2.各村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公开地点,制定有效的公开方式,规范化公开内容,严格遵守公开时间和保留期限;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村民知道村务公开地点、了解公开内容,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并根据工作和群众要求及时改进工作。
3.乡财政所、农办、民政办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村村务公开活动的开展,在内容的制定方面及时提供相关的数据和资源支持,确保公开的内容有理有据。
4.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和配合村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和开展,保证村务公开工作全程有效、合法、规范和真实。
(三)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引导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村务公开工作,虚心听取群众及各方面意见,及时改进创建工作方式,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总计经验。
(四)加强督导检查。民政办以及各部门及时检查和督促各村公开工作开展,发动广大群众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