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委办发〔2012〕20号
关于印发《西岸镇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
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西岸镇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西岸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规定 实施方案
西岸镇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
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中办发[2011]21号,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市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连纪办发[2012]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规定》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规定》中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3个禁止、19个不准”,以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5个禁止、22个不准”是农村基层干部的行为规范,对于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制度体系,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镇属各部门、各村委会和机关单位要强化对《规定》的宣传和学习,扎实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方法步骤
贯彻落实活动分为学习教育、自查自纠、督导检查、总结整改四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阶段(8月10日至8月16日)
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当作大事来抓,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使每一位党员、干部对《规定》的各项要求熟知熟记、入脑入心。
1. 开展一次镇村干部专题学习活动。由镇党委政府组织,集中安排半天时间,由党政“一把手”进行专题讲座,对《规定》进行逐条逐句学习,学深学透。
2. 进行形式多样的自学活动。党政班子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要对《规定》进行专门学习。各村两委、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组织学习,通过学习思考,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形成学习笔记,并相互交流。
3. 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委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规定》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积极宣传《规定》内容,营造学习贯彻《规定》的浓厚氛围。
4. 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学习贯彻《规定》的经验,树立典型。以书面形式向镇纪委报告学习贯彻情况。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6日至20日)
1. 认真自查自纠。在深入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机关和村委会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中“8项禁止41条不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行职责情况,逐条对照检查,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形成专题自查报告。同时,要公布举报电话或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找准存在问题,对照《规定》,认真纠正。
2. 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活动。9月上旬,依据《规定》的具体内容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活动。由镇纪委统一出题,机关、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相关人员参加测试,并公布测试成绩,对测试成绩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再次组织学习、测试,直到达标为准。
(三)督导检查阶段(9月10日前)
各村委会、各部门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哪些问题突出、哪些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着重解决哪些问题。对于能够自纠的问题,要主动在规定期限之内纠正到位,超过规定期限没有纠正或者没有纠正到位的,将给予一定处罚。镇纪委要对各村委会、各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问题切实得到解决。各村委会、各部门的整改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整改取得的成效等情况要及时向镇纪委报告。
(四)总结整改阶段(9月30日前)
1. 将《规定》的贯彻落实与近年来出台的一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相结合,对现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制度规定进行清理完善,并制定出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 镇纪委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方面的薄弱环节及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先进典型要组织宣传报道,对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委会、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规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切实加强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开展集中检查、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对在学习贯彻《规定》工作中表现好的村委会、部门和个人通报表扬,对图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者给予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者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规定》要求,做好每年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干部考察、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要加大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力度。各村委会、各部门要对照《规定》,认真查找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整改,镇纪委要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按照《规定》要求,对有规不依、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干部坚决果断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学习贯彻《规定》活动每个阶段结束时,各村委会、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将本村委会、本部门学习贯彻《规定》情况向镇纪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