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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人口计生办信息交换制度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西岸镇 发布时间:2012-03-19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西府办发〔201212

 

 

关于落实人口计生办信息交换制度

及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为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镇委、镇政府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一、实行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旨在唤起全党、全民、全社会对计划生育的关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动员社会各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位,共同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全镇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关心计划生育,各部门共同负责的局面。

二、落实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制度的内容和责任。

各机关、单位等职能部门,在办理各类有关手续、各种证件时,首先要严格审查当事人的计划生育情况,凭各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对于没有计划生育证明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未经处理的,一律实行“一票否办”制度,共同把好计划生育关,现将综合治理的具体职责规定如下:

1、村委会不论办理何种证件,需要出具证明的,要按计划生育干部包户责任制的规定,与包户干部共同把关,凭包户干部提供当事人的计划生育情况为依据才方可出具相关证明,对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均予以否办。

2、公安部门凭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新生儿入户、户口迁移等手续。

3、劳动、就业部凭计划生育证明办理招工、招干等手续,凭《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劳务证》等。

4、医疗卫生部门凭《计划生育服务证》接生。

5、各村委会在扶贫工作中,要严格审查计划生育情况,对于违反计划生育的对象,不予扶持。

三、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又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以计划生育为已任,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时,要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把计划生育职责与本部门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相关措施,对计划生育工作高度负责、综合治理。

1、各单位要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作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舍得投入,以各种形式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以政治、经济利益为导向,制定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措施,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全”工作,使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在广大育龄群众中大力推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政策,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3、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给农村独生子女政治上有实惠、社会上有地位的工作方针,根据自己的职能,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优惠、倾斜政策。计生、公安、工商、劳动、教育、农业、国土、科技、民政、扶贫等部门,都要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制定优惠、倾斜政策,让利于农村独生子女户和纯生二女结扎户。

四、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各村委会、政府办、计生办、劳动保障事务所、企业办、民政办、综治办、国土所、司法所、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组成。各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2、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1)学习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2)听取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提出意见和建议;(3)围绕成员单位(部门)的职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开展调研,提出工作建议,交流工作经验,并指导基层开展工作;(4)及时协调处理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5)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建立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6)参与全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查、考核等工作。

3、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决定相关问题。

2)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镇计生办,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部门)需提交会议讨论事项,可先与镇计生办沟通,确定议题后,由镇计生办提前告知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

3)联席会议后,将商议的内容以会议纪要(或情况通报)的形式报镇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发各成员单位(部门)。

4)对于联席会议协调确定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加以落实,并负责向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一把手”责任制,坚决贯彻执行本决定,真正落实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各单位要大力协作,搞好计划生育同台大合唱,齐抓共管,各施其职,为落实好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  信息  制度  通知                     

西岸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319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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