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委发〔2012〕04号
关于印发《西岸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西岸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市的做法,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我镇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中共连州市西岸镇委员会
2012年4月27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岗位职责 通知
中共西岸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西岸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西岸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西岸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陈伟生(镇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职责范围: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机关单位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状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镇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管理。对镇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领导的违纪问题要向连州市委和连州市纪委报告。
2.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镇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4.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5.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抓好各项干部人事改革制度的落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按照镇党政班子民主会议事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6.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7.加强对镇、村两级党委以及镇级各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充分发挥党务公开在推进党内民主、密切党群关系、提高执政能力、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的作用。
8.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李富强(镇委副书记、镇长)
职责范围:对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镇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镇政府工作部门及村级班子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研究部署、监督检查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落实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加强对全镇党员、干部特别是镇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镇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正职和镇政府正职的教育、监督、管理,对他们的违纪问题,要及时向镇委报告。
2.负责部署、检查全镇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
3.加强对镇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为有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4.定期听取监察部门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抓好源头治腐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5.负责全镇机关政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
6.调查、分析、研究政府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7.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深化政府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镇政府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决定重大事项,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8.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黄国辉(镇委副书记)
职责范围: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镇委党校、党群、社会建设、农村、政法、信访维稳、重大项目建设等部门和党(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组织领导“三打两建”行动;对重要信访件、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以及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的查处、解决,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5.参与组织对全镇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协助组织领导“三打两建”行动。
6.负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抓好司法队伍建设,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组织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
7.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8.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邓勤卫(镇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
职责范围:协助镇委书记抓好全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全镇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镇纪委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全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并对监察纠风、财政金融、企业、 招商引资、保险、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生猪定点屠宰、劳动保障、工商联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协助镇委书记研究部署、监督检查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协助镇长抓好镇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纪律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省委及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加强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镇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参谋。
3.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反腐败斗争中的重大案件的查处,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4.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负责问责制的推进和落实工作,加强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搞好廉政谈话,为镇委调整、使用干部把好廉政关。
5.组织整治“庸、懒、散、软”等不良作风,加强明查暗访,推行绩效管理,深化电子监察,提升机关效能,促进工作作风转变。
6.加强全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了解掌握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督促工作人员秉公用权,严格执纪,认真履行职责。
7、负责组织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8.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9.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0.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陈登科(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职责范围:对武装、民政等部门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武装、民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1.落实武装、民政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调查、分析、研究武装、民政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提出、制定整改措施,并向上级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对武装、民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加强武装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重大违纪问题,做到亲自抓,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4.加强对扶贫和救灾救济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管理,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邱越平(镇委委员、镇派出所长)
职责范围:对镇派出所、政法、消防、信访维稳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抓好司法、民警队伍建设,解决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等问题;组织清理基层执法项目,规范基层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邓金象(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党委委员,对交通、林业、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新能源应用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全镇公路“三乱”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坚决纠正违规设置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任意延长收费期限等问题。
5.负责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负责纠正对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不正之风。
6.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成明传(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城镇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卫生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广完善“阳光采购”和“阳光用药”制度,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体制。
5.负责各级学校的反腐倡廉建设;负责抓好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治理,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6.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冯友明(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对宣传、统战、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一把手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全镇宣传、统战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落实措施,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和反腐倡廉党纪法规宣传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支持并组织新闻单位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成辉(镇委党委组织委员)
职责范围:对镇党政办、组织、人事、老干、关工委、保密、机要、信访、档案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拔任用干部,协助镇委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差额选拔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范围;实行用人失察问责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加大对跑官要官行为的组织处理力度,切实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落实措施,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负责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制度和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的落实。
6.按照中央、省委和镇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控制会议、精简文件、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的落实,积极推进公务活动改革,推动高效节约型机关建设。
7.加强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经常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同时提出指导性意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做好群众上访疏导工作。对重要信访件,做到认真批办、亲自协调,及时指导,督促落实。
8.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黄宁金(镇委委员)
职责范围:对镇农业、水利、科技统计、扶贫开发、共青团等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负责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各项惠农强农政策,防止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恶性案件;负责抓好对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
5.负责推动开展社团组织和行业协会自律工作,规范行业协会、镇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
6.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严国风(镇人大副主席)
职责范围:对人大办、妇女、通讯、后勤等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的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单位、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吴伟亮(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镇计划生育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预防性措施,并向镇委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
何永锋(副镇长)
职责范围:对国土、、村镇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政府工程建设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党风廉政状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职责内容:负责组织实施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负责以下各项工作:
1.负责落实分管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履行教育与监督职能,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3.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镇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落实措施,加大对环保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解决征地拆迁、土地管理、住房保障、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
5.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廉政法规制度,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身边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