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企业单位:
《西江镇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西江镇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家治理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 “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运输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把矿石(粉)等大宗货物集散地以及其它货运场站作为超限超载治理的重点。
(二)坚持政府主导。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建立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互联互动、互相补充的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无盲区的治超监控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把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控制在运输源头。
三、具体职责
(一)清理取缔非法货运源头单位。交通运输和工商部门对未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擅自从事货物装载、配载的货运源头单位坚决予以取缔。同时监管有中转货物功能的场站,打击取缔公路沿线非法储货场点。路政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的轴载质量治理超限。交警部门按行车证核定吨位治理超载。运管部门进驻装载货物源头单位实施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监管各类工矿企业、砂石料等建筑材料的工厂企业治理源头超载。公安部门负责源头治理的治安工作,及时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恶性暴力事件,协助搞好源头治理运输秩序整顿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抓好源头装载各种质量计量器具的核准、检测工作。
(二)确定并公布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根据我镇的经济发展、货源分布和地理条件等实际情况,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生超限超载的厂矿企业、砂石料场和货物集散地确定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三)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治超办要认真调查本辖区所有货物装载源头分布情况,科学分类,根据不同的源头类型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工作机制,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统筹调配现有执法力量,对源头企业进行治理:
(1)对于公路沿线的矿产品生产地、砂石料场,凡未依法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由工商、国土等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
(2)对于政府批准的合法厂矿企业、工业园区等固定源头,一是由运管部门根据企业的类别对企业进行派驻或进行巡查,加强对出场车辆装载情况的监管。二是各装载源头统一用运管部门印制的货物装载登记单进行装载情况登记,通过对实际装载情况和登记记录的核对来进行监督。三是由治超办与企业签订合法装载承诺书,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以企业信誉约束其装载行为。四是对于屡禁不止、恶意超限装载的源头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给予吊销经营资格的处理,使其合法装载。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构,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并根据自身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衔接好源头治超的各个工作环节,建立严格的源头治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罚制度,为此,成立西江镇“货物源头监管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和“治超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思源(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杜礼建(党委副书记)
陈林政(党委委员)
徐德武(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志欢(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成 员:钟剑平(党政办主任)
黄勤活(规划建设办主任)
温光虎(经济发展办主任)
骆松林(农办主任)
唐上新(维稳办主任)
黄定国(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冯贵东(国土所所长)
陈慧聪(财政所所长)
左润松(规划建设办科员)
黄剑峰(经济发展办科员)
郑 茵(宣传干事)
黎火带(大田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何学全(外塘村委会支部书记、主任)
伍 飘(西江村委会支部书记)
黄友望(耙田村委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成立西江镇治超工作办公室,由黄勤活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其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黄勤活(规划建设办主任)
副主任:黄定国(规划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冯贵东(国土所所长)
左润松(规划建设办科员)
黄剑峰(经济发展办科员)
郑 茵(宣传干事)
(二)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形成强大的源头治超舆论氛围,为深入开展源头治超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落实经费保障。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镇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信息化建设和经费补贴,确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落实治超责任和奖惩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源头治超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奖惩并举。
(五)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源头治超队伍建设,自觉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源头治超人员的法制教育、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杜绝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中 “三乱”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