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机关单位:
《西江镇农村泥砖房核查和确认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7日
西江镇农村泥砖房核查和确认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的有关工作部署,为做好我镇农村泥砖房核查和确认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幸福西江为目标,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工作。
二、核查内容:
1、核查对象、范围:
本次核查对象为各农村至本次核查之日尚有人居住的泥砖房、茅草房。其中,泥砖房是指以泥土为原料,经夯实成泥砖,并作为房屋主体墙(含内墙)构件,屋顶为土瓦的房屋,包括早期用石灰、沙土等原料直接夯实的主体墙,而屋顶为土瓦的房屋;茅草房是指以泥土为原料,经夯实成泥砖,并作为房屋主体墙(含内墙)构件,屋顶为茅草或稻草或沥青纸盖的房屋,包括房屋主体墙是火砖或青砖、花岗岩石,而屋顶是用茅草或稻草、沥青纸盖的房子。
2、核查分类
核查泥砖房、茅草房农户要按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分类:第一类是家庭成员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全家在农村泥砖房居住的农户;第二类是家庭在本村建了新楼房,而留老人在旧泥砖房居住即有二处住房的农户;第三类是家庭劳动力成员在外工作,且有固定收入,在镇圩或县城里购建住房,但老人不愿跟子女在城里生活,而独自留在农村即只有老人在农村泥砖房居住的农户。本次核查以“户”为单元进行登记,“户”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登记在册的独立户口本,以在家中有独立炉灶、独立入户电表和水表为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机构、统一思想,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本次农村泥砖房核查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任务之一,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幸福广东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在具体工作中按照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落实有关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核查工作顺利开展和按时完成。
(二)落实人员,精心组织,确保质量。由于农村泥砖房数量大,涉及面广,住户类型复杂,各村、机关单位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证核查工作质量。要以村为单位,组织并指导好入户调查,除村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成员参加外,每个村要选派1至2名村民代表参与核查,镇干部、职工按照计划生育驻村包户方案负责落实各自辖区的农村泥砖房和茅草房的核实和确认工作。属重点帮扶村的各帮扶单位驻村干部要积极主动地参与本村的核查工作。
(三)实事求是,逐户登记,逐级确认。各地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避免多报、虚报、漏报,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核查和确认程序:首先由行政村委会组织入户调查,对调查属实的农户予以登记,填写《广东省农村泥砖房(茅草房)入户调查表》(附件1,以下简称《调查表》),并通过村内公示、民主评议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并于3月25日前报镇政府规划办;其次由镇政府组织对各村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的所有农户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无误后填写《广东省农村泥砖房(茅草房)统计表》(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经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名确认后上报所在县(市、区)住建局。
本次核查数据要同步录入到广东省农村泥砖房改造管理信息系统中(http://113.108.219.40/house),建立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请各村提前谋划,做好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镇政府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