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西江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
西江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
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镇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及《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4]53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解决农产品质量领域突出问题,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我镇将于二O一四年四月底开始至七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产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活动,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为结合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迅速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在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治理上深入推进,在排查整治食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真正让老百姓吃得更放心、更健康、更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开展以肉类、食品添加剂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尤其是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瘦肉精”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不断提升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让广大群众消费安全,饮食放心。
2、密切关注种植养殖、禽畜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在种植养殖环节推进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场地准出管理和标准化生产。在禽畜屠宰环节,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在生产加工环节,严格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力度,在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坚持疏堵结合、创新监管方式,狠抓以小作坊、小餐饮,以摊贩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要进行全面整顿和治理,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小作坊,取缔一批无证小作坊,引导规范一批区域特色小作坊,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小摊贩,针对其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多的特点,对小摊贩较为集中的时段、地段进行集中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
4、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农村是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必须从严监管,加强整治。城乡结合部监管力量薄弱、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最容易出现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学校、医院、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人员较为集中,容易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必须严格操作规范。农村居民人数众多,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对食品安全的警觉性不高,特别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特别是要把农村养殖场,小市场和农村聚餐作为重点之重,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四、机制建设
1、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与所有食品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生产台账、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信用评定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正式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在百日行动中公布曝光一批“黑名单”,真正让守信者得实惠,失信者受惩罚,要加快推进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倡导文明诚信经营,形成自律监管机制。
2、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着力完善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防控能力。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定期地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抽检,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及早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监管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结合百日行动,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
五、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期三个半月(2014年4月至7月中旬)分三阶段进行推进。
1、组织部署阶段(2014年4月初)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4月至6月)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
3、考核验收阶段(7月)结合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