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为做好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全面实行村账镇管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从
一、各村委会与各村民小组签订村级会计代理记账委托书,于
二、各村委会及村民小组需在
三、未开立公账的村民小组到镇财政所申请开立村小组公家账户。
由于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村委会及时做好工作部署,组织人员落实,要把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按时完成。对不能按时完成的村委会,将由镇纪委进行督办问责。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吴瑞红;办公电话:6531143;手机号码:13926600755)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