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促进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我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大力推进“统一采集、信息共享”的“大综治”模式,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常态机制,现将《西江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西江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促进我镇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健康发展,强化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推进各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健全信息通报反馈、政策协调、案件协调会办等协作机制,现结合西江镇的实际,制定本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统一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的通知》(粤人口计育办〔2015〕3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工作机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切实提高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二、建立机制,强化责任
(一)宣传教育机制
把流动人口计生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整体规划,营造人口计生宣传大格局。充分利用好镇村两级人口学校、墙报、宣传单、标语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工、青、妇等群众团体要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营造人口宣传教育大格局,从而更好落实流动人口双向管理服务机制,提升流动人口管理能力,促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坚持把流动人口人口计生工作列入全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镇计生办与卫生院、派出所、学校等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强化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联合开展专项活动,大力推进“同意采集、信息共享”的“大综治”模式,构建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的常态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做到奖罚分明。
(三)职能部门职责
派出所:
(1)办理流动人口的居住证时,应当核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及时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信息;
(2)在制订出租屋管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等活动方案中,把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内容纳入其中;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对区域内流动人口进行计划生育清查验证等管理工作;
(3)要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流动人口统计数据;
(4)要健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要求为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相关人口基础信息查询共享服务。
卫生院:
(1)在实施分娩接生、B超孕检、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时,查验孕妇身份证件及其相关计生证明,对无证者及时向当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
(2)每月向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一次流动人口住院分娩、出生实名登记和防疫等数据;
(3)做好流动人口的孕前优生检查、优生优育知识宣传等工作,与人口计生部门共同做好优生健康惠民工程;
(4)要落实开展综合治理流动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做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工作和宣传教育;加强对流动孕产妇B超检查的管理;
(5)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相关人口基础信息数据。
学校:
(1)要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活动中,在学校开展青春期、生理卫生、人口国情、性健康教育课;
(2)在幼儿园、小学新生入学时查验其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并造册通报给当地人口计生部门;
(3)要落实独生子女入托、入学优先的规定,努力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子女入托、入学问题。
工商所:
加强对外来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管理,配合计生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及出租屋管理服务的各项措施;协助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做好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人口婚育证等各种证件的查验证工作。
各村委会:
(1)各村按照计生“村为主”工作机制,负责本辖区内的计生工作,实行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为日常工作负责人;
(2)村委会要健全网络,建立包户责任制。责任人负责包户的出生、怀孕、长效节育措施、政策外怀孕补救、流动人口的摸底等工作;
(3)各村要将流入人口纳入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定期开展人口清查与服务工作;
(4)对发现流入人员有孕育情况,在查清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及时上报镇计生办,由计生办负责向户籍地通报;
计生办:
(1)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列入年度宣传工作计划。运用广播、文艺、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积极开展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宣传活动;
(2)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宣传工作,营造有利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舆论环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生育文明建设;
(3)把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