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单位:
为巩固并深入做好我镇精神卫生工作,加强全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给予精神疾病患者以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进而对精神疾病防治和康复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西江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黄美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房晓东(党委副书记)
华秀琴(副镇长)
欧阳奇志(副镇长)
汤 亿(纪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麦观星(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唐上新(综治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唐建德(社事办主任)
陈建斌(卫生院院长)
黄春梅(卫生院精防医生)
陈 熙(派出所民警)
一、管理小组职责
(一)负责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
(二)建立卫生院、村卫生站、村(居)委会为一体的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机制
(三)组建由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精神科医生、防保医生和个案管理员等组成的综合防治队伍。
(四)负责组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工作的实施、管理和督导。
二、各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院职责
1.承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开展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登记已确诊的患者并建立健康档案,纳入管理。
2.对纳入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随访,监测病情变化,观察并及时处理药物可能发生的副作用,按要求填写随访记录。
3.及时将排查病例信息告知派出所、综治等相关部门,定期将患者管理情况进行通报。
4.协助开展村医培训和考核。
(二)村卫生室职责
1.协助开展患者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开展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和应急处置。
3.协助对辖区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并对患者的监护人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和看护知识的培训。
(三)村(居)委会职责
1.配合卫生、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对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参与日常监护小组。
2.协助登记上报辖区内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3.协助开展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和应急处置。
4.调查了解患者家庭经济情况,并适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四)民政部门职责
1.做好救治救助工作。按照“医保先报,符合条件的给予医疗救助”的原则,多渠道解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费用问题,保证患者得到有效救治。
2.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五)派出所职责
1.重点掌握辖区内三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情况。落实日常监控和控制措施,依法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的强制收治工作。
2.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协助做好被关锁精神障碍患者的入院和出院看护工作。
3.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的,派出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