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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西江镇 发布时间:2017-07-2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厂矿、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连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连安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制定《西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精神,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西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西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连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安办〔2017〕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要求,坚持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江镇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委会主任任组长,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安委办承担。

三、重点检查任务

(一)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划办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加强重点时段、恶劣天气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多发、易发事故路段、节点的改造和综合治理,完善道路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全力降低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全链条”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实施严密管控措施,加强汛期危险化学品事故防范工作。

(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由镇派出所、消防所负责,对施工单位及工业企业生产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民住宅建筑等单位场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拉网排查。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加大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出租屋和电动车及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文物古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单位场所的检查频率和整治力度,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全力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和公共消防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四)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专项治理。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连州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风险点、危险源,重点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控,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经营、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五)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由镇安监站负责,确保今年底前全部消除“头顶库”中的危、险、病库,开展大面积连片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并取得初步成效,按要求淘汰矿山落后设备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头顶库”和采空区事故隐患、六大类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及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等重点问题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储存与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环节的非法违法行为。

(六)施工项目专项治理。规划办负责进一步抓好各类施工项目安全专项治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汛期的不利影响,突出加强桥梁、隧道和路基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

(七)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专项治理。针对旅游观光船、等重点船舶及枢纽上下游、施工水域等重点水域,集中整治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加强渔船安全源头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渔船安全设备设施配备使用,加强汛期安全管控,组织开展涉渔“三无”船舶、无证生产等专项整治行动。

(八)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由镇安监站负责,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紧盯粉尘防爆专项整治10大重点问题,强化作业场所超过10人以上粉尘企业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机械防伤害、冶金陶瓷水煤气安全等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耐火材料制造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汽车维修保养等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业中毒防控工作。

(九)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抓好《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整治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突出游乐场、学校、医院、车站、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突出对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承压特种设备,以及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及重大影响的其他特种设备开展专项治理。

(十)学校安全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校车、校园及周边地区重点时段治安、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和专项整治,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十一)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重点攻坚治理。确保校车安全、交通运输、农业机械等3个重点行业领域的6项攻坚治理任务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7月)。要按照市安委会的总体安排,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安全生产检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连安办〔2017〕3号)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工作分工和人员安排,并结合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等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大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自查自改,督促各类企业全面开展风险和隐患排查。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按照国家和省、清远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大检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治理隐患问题。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要通过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对整治完成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检查,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验收和跟踪督促,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成效。同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快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进度,逐步完善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不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的企业,要依法严厉处理、落实强制措施并曝光,强化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推动监管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采取有效的检查方式,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检查。监管执法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参与,提高检查工作的专业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集中攻坚整治重大隐患。要把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根本目标和主要内容,确保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部完成整改或处于严密有效监控之中。对重大隐患整治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时限要求,推动企业在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方面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发现一个、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协调有序推进大检查工作。要注重做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此前部署的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衔接,将继续推进风险点危险源排查、录入和管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统筹兼顾。

(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过程和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的宣传报道力度。在大检查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次)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积极动员和组织保险业、行业自律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群众等共同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营造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依法从严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事故案件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

(六)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交流、数据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与隐患动态趋势、内在规律的分析研判,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新机制、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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