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单位、镇政府各办公室:
《西江镇(圩)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六乱”整治办反映。
中共连州市西江镇委员会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日
西江镇(圩)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环境卫生,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整治、美化环境为重点,以“三清三拆三建一美化”工程为抓手,进一步优化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努力打造“文明西江,构建和谐美好家园”。
(二)工作目标。通过整治,镇(圩)经营秩序、环境卫生显著提高,镇(圩)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镇容镇貌明显改善,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管理机制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今后连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整治范围
西江镇。
三、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2020年12月。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加强“六乱”整治
1.整治乱丢吐。整治行人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蔗渣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饮料瓶罐等废物的行为;整治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行为;整治从沿街建筑向外掷物、泼水等废弃物行为;整治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司乘人员或乘客向车窗外乱吐、乱扔、乱抛洒废弃物等行为。(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派出所、规划办)
2.整治乱摆卖。集中整治镇(圩)沿街单位、门店、住户在门外摆(堆)放物品,在外墙吊挂物品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或超出经营场地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卖现象;整治镇(圩)道路周边及市场周边不达标或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商铺或摊贩,查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未经批准的小市场、临时摆卖点;清理和整顿各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产生垃圾影响镇(圩)环境现象;整治夜间秩序,清理取缔市民长期投诉、反映强烈的夜间占道大排档、烧烤档、糖水档等饮食摊档,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做好油烟、污水等有效措施的饮食店;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维修现象;整治镇(圩)中、小学周边乱摆乱卖现象;整治旅游景点周边、国道、省道及乡道沿线摆卖等占道经营行为。(责任部门:规划办,协管部门:派出所、经发办、食安办、计生办)
3.整治乱堆放。清理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沿街商铺乱堆放、摆放杂物现象,沿街商店要求落实门前“三包”,不得跨门槛在建筑物门前、窗下堆放、摆放物品(包括冰柜、广告牌等);整治沿街乱堆放建材现象;取缔镇(圩)内非法设立的废品收购点。(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经发办、规划办、派出所)
4.整治乱拉挂。整治乱拉挂、乱搭挂各类标语、宣传横幅行为;整治沿街商店、单位和个人乱搭设帐篷、乱拉挂遮阳伞(布)行为;清理破损残缺或影响市区景观的各类广告、招牌、标识牌,整治非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整理横跨道路的管线,对弃至不用的管线要求各单位自行清理拆除。(责任部门:规划办,协管部门:计生办、供电所、电信所)
5.整治乱张贴。整治主要道路两旁、小街小巷、沿街门店卷闸门乱张贴、乱涂写行为;整治城中村、居民宿舍区和楼道乱张贴行为。(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规划办)
6.整治乱搭建。整治道路两旁乱搭建行为,拆除镇(圩) 主次道路两旁和出入口周边、城区广场、公园、车站、景点等乱搭建的篷亭等建(构)筑物;整治小区庭院违法乱搭建行为,创建环境优美、舒适整洁的居住生活空间;整治施工工地乱搭建行为。施工棚架要符合要求,工地要设置临时标准化围墙围挡,围档未经批准不得粉刷墙体广告;整治各类临时性搭建行为。(责任部门:规划办,协管部门:经发办、计生办、派出所)
(二)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全面改善环卫设施。增加垃圾桶配置,结合镇(圩)实际,设计合理的垃圾桶及垃圾收集车配备数额,保障垃圾收纳运行,提高垃圾收集工作效率。(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规划办、经发办、派出所)
2.全面清理垃圾。全面清理镇(圩)内道路、内街小巷、 屋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要求,落实乡镇环境卫生部门责任,结合镇(圩)实际,合理配合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宣传引导垃圾分类、减排、回收处理。充分利用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车,实行垃圾集中清收、统一清运。(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农办、规划办)
3.全面实施雨污分离,整治黑臭水体。运用PPP模式整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工作建设,疏竣沟渠,实施雨污分离,力争农村生活污水80%以上得到有效处理。重点治理生活污水乱倒乱排,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由镇长担任本级总河长,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消除河道黑臭异味。(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规划办、水利所、经发办、派出所)
4.推进镇(圩)日常环卫巡查监督,提升保洁质量。建立建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结合镇(圩)实际,设立相应的保洁员,实施日常环卫巡查监督,提升保洁质量。确保镇(圩)环境卫生干净,无乱推放、无乱涂写、无乱张贴、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责任部门:计生办,协管部门:规划办)
(三)实施“绿化、亮化、美化”提升工程
1.绿化整治提升。提升镇(圩)出入口、主要街道及其他门户节点绿化率,对镇(圩)内能植树的闲置地、荒地、水边、沟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进行植树绿化美化,增加绿量,圩镇建设区绿化率达38%以上;逐步拆除沿路、临街单位、企业的实体围墙,并种植攀爬植物、乔木、灌木,增加绿量。(责任部门:农办,协管部门:经发办、规划办、派出所、计生办)
2.亮化整治提升。全面实施“村村通光纤”、“村村通4G”、村村路灯亮化工程。对镇(圩)内公园、广场、桥梁、街道进行灯饰亮化,增添(镇)圩色彩;对街道灯光照明系统进行修复完善;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户外广告、牌匾,建设一批亮化功能好、标准档次高的户外广告、牌匾。居民区要避免灯视觉污染,做到节能实用、和谐典雅,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的视觉环境。(责任部门:规划办,协管部门:计生办、党政办)
3.美化整治提升。加快镇区建设步伐,促进集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镇(圩)街道设计,要求布局合理,彰显当地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镇(圩)街主次干道全部硬底化,人行道平整,无积水;各种附属设施运行良好,市政道路、路灯、排水设施完好。(责任部门:规划办,协管部门:计生办)
(四)推进文化建设
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每年定期举办3次以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居民体质达标率88%;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建有乡村学校少年宫,镇街综合文化站、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文化广场等文体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培育镇街文化队伍,每个乡镇有3支以上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有一批活跃的文化骨干;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镇(街)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深度挖掘西江文化,活态传承传统节日、民俗;做好相关体育赛事主题活动,逐步完善镇(村)文体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有序,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责任部门:文化站,协管部门:宣传办)
(五)加强社会治理
党务、政务公开,建有一站式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完善镇(圩)街公共服务综合息平台,基层站所服务优质高效,群众办事方便,满意度达85%以上;普法、科普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事调解组织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农村涉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涉金融领域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使镇(圩)域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出租屋、商业街、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管理规范、文明有序;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传播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全面治理“牛皮癣”,镇街中心区及主干道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发布广告比例的30%;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热心关爱优抚对象、特困家庭和下岗职工等生活困难群众。(责任部门:综治办,协管部门:党政办,宣传办,社事办、派出所、镇团委、镇妇联、镇总工会)
五、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谋划布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8月)
2017年8月下旬,召开镇、村两级镇(圩)环境整治提升动员大会,部署相关工作。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12月)
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全面开展镇(圩)“六乱”整治工作。
2017年10月至2017年11月,全面开展镇(圩)环境卫生治理工作。
2017年11月至2018年12月,实施圩镇绿化、美化、亮化提升工程,推进文化建设,加强社会治理。
(三)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阶段(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
2018年起,出台圩镇长效治理管护机制,进行常态化治理,巩固维护整治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开展工作。为确保镇(圩)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有序推进,成立西江镇(圩)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黄美强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展骥,党委副书记房晓东,副镇长华秀琴任副组长;七大办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华秀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细化任务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对照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全面部署。坚持分管领导负总责、相应办公室主任具体抓,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
(三)肃正纪律监督,严格奖惩机制。严格奖惩机制,通过巡回检查、不定期抽查、督察督办等方法,及时通报批评工作消极应付、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的部门和责任人;对情节严重,拒不整改,严重影响整体工作的责任人,将依照相关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予以严肃处理。
(四)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全方位、多形式、深层次的宣传方式,大力造势,营造全民参与、人人互动、齐抓共治的浓厚氛围,倡导文明新风尚,推动镇(圩)环境整治工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五)完善管理机制,做好考评考核。制定、完善、严格实施相关奖惩措施,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将镇(圩)环境整治纳入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确保工作落实。
附件:西江镇(圩)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计划表
附件
西江镇(圩)环境整治提升推进表
序号 |
整治任务 |
重点内容 |
任务要求 |
责任部门 |
协管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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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六乱”整治 加强“六乱”整治 |
整治乱丢吐 |
整治行人随地吐痰、吐口香糖、便溺、乱扔蔗渣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饮料瓶罐等废物的行为;整治随意倾倒(堆放)垃圾、污水行为;整治从沿街建筑向外掷物、泼水等废弃物行为;整治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司乘人员或乘客向车窗外乱吐、乱扔、乱抛洒废弃物等行为。 |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无占到经营、乱倒乱吐、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 |
计生办 |
派出所、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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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整治乱摆卖 |
集中整治镇(圩)沿街单位、门店、住户在门外摆(堆)放物品,在外墙吊挂物品占道经营、跨门槛经营或超出经营场地占用道路、公共场所摆卖现象;整治镇(圩)道路周边及市场周边不达标或没有食品安全许可证的商铺或摊贩,查处各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未经批准的小市场、临时摆卖点;清理和整顿各类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及产生垃圾影响镇(圩)环境现象;整治夜间秩序,清理取缔市民长期投诉、反映强烈的夜间占道大排档、烧烤档、糖水档等饮食摊档,依法查处不按要求做好油烟、污水等有效措施的饮食店;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占道维修现象;整治镇(圩)中、小学周边乱摆乱卖现象;整治旅游景点周边、国道、省道及乡道沿线摆卖等占道经营行为。 |
规划办 |
派出所、经发办、食安办、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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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加强“六乱”整治 |
整治乱堆放 |
清理道路两旁、公共场所、沿街商铺乱堆放、摆放杂物现象,沿街商店要求落实门前“三包”,不得跨门槛在建筑物门前、窗下堆放、摆放物品(包括冰柜、广告牌等);整治沿街乱堆放建材现象;取缔镇(圩)内非法设立的废品收购点。 |
2017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达到无占到经营、乱倒乱吐、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污水横流等脏乱差现象。 |
计生办 |
经发办、规划办、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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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整治乱拉挂 |
整治乱拉挂、乱搭挂各类标语、宣传横幅行为;整治沿街商店、单位和个人乱搭设帐篷、乱拉挂遮阳伞(布)行为;清理破损残缺或影响市区景观的各类广告、招牌、标识牌,整治非法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整理横跨道路的管线,对弃至不用的管线要求各单位自行清理拆除。 |
规划办 |
计生办、供电所、电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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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整治乱张贴 |
整治主要道路两旁、小街小巷、沿街门店卷闸门乱张贴、乱涂写行为;整治城中村、居民宿舍区和楼道乱张贴行为。 |
计生办 |
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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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整治乱搭建 |
整治道路两旁乱搭建行为,拆除镇(圩) 主次道路两旁和出入口周边、城区广场、公园、车站、景点等乱搭建的篷亭等建(构)筑物;整治小区庭院违法乱搭建行为,创建环境优美、舒适整洁的居住生活空间;整治施工工地乱搭建行为。施工棚架要符合要求,工地要设置临时标准化围墙围挡,围档未经批准不得粉刷墙体广告;整治各类临时性搭建行为。 |
规划办 |
经发办、计生办、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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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
全面改善环卫设施 |
增加配置垃圾桶,结合镇(圩)实际,设计合理的垃圾桶及垃圾收集车配备数额,保障垃圾收纳运行,提高垃圾收集工作效率。 |
2017年11月前完成整治任务,推行“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确保垃圾日清日结,得到无害化处理。 |
计生办 |
规划办、经发办、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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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全面清理垃圾 |
全面清理镇(圩)内道路、内街小巷、 屋前屋后、公共场所及其它卫生死角的各类积存垃圾,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要求,落实乡镇环境卫生部门责任,结合镇(圩)实际,合理配合保洁员,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宣传引导垃圾分类、减排、回收处理。充分利用垃圾中转站、垃圾压缩车,实行垃圾集中清收、统一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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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
农办、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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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全面实施雨污分离,整治黑臭水体。 |
运用PPP模式整市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工作建设,疏竣沟渠,实施雨污分离,力争农村生活污水80%以上得到有效处理。重点治理生活污水乱倒乱排,清理河道与河岸垃圾杂物,加强日常保洁。全面推行河长制管理,由镇长担任本级总河长,做到垃圾不入河、河岸无暴露垃圾,消除河道黑臭异味。 |
2017年11月底前,整镇推进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
计生办 |
规划办、水利所、经发办、派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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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推进镇(圩)日常环卫巡查监督,提升保洁质量。 |
建立建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结合镇(圩)实际,设立相应的保洁员,实施日常环卫巡查监督,提升保洁质量。确保镇(圩)环境卫生干净,无乱推放、无乱涂写、无乱张贴、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垃圾。 |
2017年11月底前建立卫生保洁长效机制,设立保洁员,实施日常环卫巡查监督。 |
计生办 |
规划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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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实施“绿化、亮化、美化”提升工程 |
绿化整治提升 |
提升镇(圩)出入口、主要街道及其他门户节点绿化率,对镇(圩)内能植树的闲置地、荒地、水边、沟边,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进行植树绿化美化,增加绿量,圩镇建设区绿化率达38%以上;逐步拆除沿路、临街单位、企业的实体围墙,并种植攀爬植物、乔木、灌木,增加绿量。 |
2017年12月底完成任务 |
农办 |
经发办、规划办、派出所、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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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亮化整治提升。 |
全面实施“村村通光纤”、“村村通4G”、村村路灯亮化工程。对镇(圩)内公园、广场、桥梁、街道进行灯饰亮化,增添(镇)圩色彩;对街道灯光照明系统进行修复完善;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拆除形式陈旧、影响观瞻及与周边环境不相协调的户外广告、牌匾,建设一批亮化功能好、标准档次高的户外广告、牌匾。居民区要避免灯视觉污染,做到节能实用、和谐典雅,为居民创造舒适、优美的视觉环境。 |
2017年12月底完成任务 |
规划办 |
计生办、党政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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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美化整治提升 |
加快镇区建设步伐,促进集镇“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资源集约、功能集成”。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镇(圩)街道设计,要求布局合理,彰显当地特色;自然历史文化风貌、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镇(圩)街主次干道全部硬底化,人行道平整,无积水;各种附属设施运行良好,市政道路、路灯、排水设施完好。 |
2017年12月底完成任务 |
规划办 |
计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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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进文化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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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每年定期举办3次以上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居民体质达标率88%;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体育健身工程,乡镇建有乡村学校少年宫,镇街综合文化站、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文化广场等文体设施完善,管理运行规范;培育镇街文化队伍,每个乡镇有3支以上业余群众文体活动团队,有一批活跃的文化骨干;重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打造“一镇(街)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深度挖掘西江文化,活态传承传统节日、民俗;做好相关体育赛事主题活动,逐步完善镇(村)文体设施,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有序,舞厅、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规范经营,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 |
2018年12月底完成任务 |
文化站 |
宣传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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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社会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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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政务公开,建有一站式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完善镇(圩)街公共服务综合息平台,基层站所服务优质高效,群众办事方便,满意度达85%以上;普法、科普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民事调解组织健全,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农村涉黑恶势力、电信网络诈骗、涉金融领域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生率,使镇(圩)域社会治安良好,无恶性案件,无黑恶势力,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治安满意度达90%以上;出租屋、商业街、农贸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重点场所管理规范、文明有序;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传播活动,净化学校周边环境,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全面治理“牛皮癣”,镇街中心区及主干道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发布广告比例的30%;妇女、儿童、老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全面有效保护,无拐卖妇女、儿童、残疾人现象,热心关爱优抚对象、特困家庭和下岗职工等生活困难群众。 |
2018年12月底完成任务 |
综治办 |
党政办、宣传办、社事办、派出所、镇团委、镇妇联、镇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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