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各办公室、机关单位、各服务站:
现将《西江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连州市西江镇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
西江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
实施方案
按照清远市委政法委《关于全面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清政〔2017〕12号文)要求,参照《连州市“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连政法〔2017〕1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下称“中心”)功能,打造中心升级版,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下称“综治”)网格化管理,确保我镇2017年全面实现“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全覆盖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排查防控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公共安全隐患三大目标任务,着力打造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升级版;把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纳入网格化、信息化服务管理,着力提升基层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智能化水平。在2017年底全面构建并基本形成以中心为枢纽、以网格为基本单元、以综治维稳力量为主导、以综治信息系统为支撑,覆盖镇乡村居、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体系。实现综治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发现转变、从坐等上门到走访巡查转变、从静态数字到动态实情转变、从专项行动到常态防控转变,使违法犯罪防控到位,矛盾纠纷化解及时、公共安全隐患排除有效,社会安全指数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7年8月15日前)
镇综治办制定并印发建设实施方案,确定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对全镇落实中心目标管理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二)开展推动工作。(2017年11月上旬前)
围绕三大工作目标提出具体量化指标,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联勤联动、首问负责、定期通报等目标管理工作机制;完成综治网格的划分和网格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建立信息化支撑系统,开展“中心+网格化+信息化”试运行。
2017年8月底,各服务站完成综治网格划分和网格员队伍的组建工作,完成基础信息填报工作。
2017年9月上旬前,完成网格化基础数据检查、录入和报送工作,完成挂牌及制度上墙,明确“定格”“定人”“定职”和“定流程”。
2017年10月底前建立综治网格化管理应用平台,分拨交办、通报反馈、督查督办、考核评价等功能应用,开展试运行。
2017年11月上旬,根据试点运作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镇村两级平台管理人员和网格员队伍培训管理,固定“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与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平台作用。
2017年9月上旬,镇党委、镇综治办派出工作组,到各服务站开展针对性检查督导工作。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
总结经验,全面推行中心目标管理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镇实现“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工作模式。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中心”全面实施目标管理,落实综治责任,强化“中心”作为同级党委政府抓综治维稳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
中心要完善功能,配齐设施,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综治责任,实行目标管理。集中办公部门及其联动的综治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根据职能定位和职责划分,分别负责辖区内违法犯罪排查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的具体任务。对于综治网格员巡查发现上报的案事件线索,中心要充分发挥管理枢纽作用,抓好处置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主要包括:
1.违法犯罪防控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构建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的治安防控网。推动视频监控系统建立;落实重要区域、重点场所、村公共区域等安全防范设施器械、照明设施等物防措施;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主体、村联防治安防范力量为骨干、平安志愿者等为基础的专群结合、群防群治队伍,压缩“两抢一盗”等社会面犯罪空间。
(2)加强实有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实有人口(含流动人口)、实有房屋的信息采集;加强对重点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吸毒人员、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3)组织开展全民平安创建活动。全面推行无医闹、无“三害”(黄、赌、毒)、无“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无假药、无传销、无邪教、无黑恶、无刑案、无家暴等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开展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重点地区的综合治理;落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工作。
2.矛盾纠纷化解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排查化解家庭、邻里等传统性民间矛盾纠纷;
(2)排查化解涉农涉土、涉劳资纠纷、涉环境、涉金融、涉房地产、涉安全生产等领域矛盾纠纷;
(3)排查化解有可能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的民事纠纷;
(4)排查化解有可能影响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大规模集体越级上访、集体非正常上访苗头。
3.安全隐患排除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1)排查整治公共交通运输安全隐患。包括排查整治危爆物品物流点、邮件快件寄递点、公交车站、渡口渡船、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等重点部位,公交车、校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无牌无证、非法运输、非法改装车辆等安全隐患。
(2)排查整治消防隐患。包括排查整治小区、民居、幼儿园、学校、医院、金融网点、商业场所、旅馆、食肆、出租屋、“三(生产、生活、仓储)合一”场所、“三小场所(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林场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
(3)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包括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冶金等工贸、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
(二)建立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好“定格”、“定人”、“定职”和“定流程”工作。
1.定格。网格在服务站内划定。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统筹考虑地段位置、人口规模、面积大小、管理难易等因素科学划分。按自然村划分为一个或多个网格。网格划分必须边界清晰明确,做到不遗漏、不交叉、无缝隙。可根据镇辖区发展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网格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定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网格员,实行“一格一员”或“一格多员”。专职网格员可由各服务站和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也可选取为人正派、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公共事务的村民、志愿者或具备相应素质能力的人员担任。尽量选取熟悉村中情况、了解民风民俗的村民担任网格员,以利于融入群众开展工作。兼职网格员可由村监督委员会或村民理事会成员担任。有条件的可探索以聘用的形式购买网格化管理服务。
3.定职。网格员要以防控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除公共安全隐患为基本职责,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有关职能部门委托,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GB/T31OOO—2 015)要求,准确采集基础信息,及时上报问题隐患;做好网格日常巡查和问题排查,现场处置网格内轻微案事件和问题隐患事件。主要包括:
(1)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案件多发区段、学校、幼儿园、医院、出租屋、娱乐场所和小商铺、小作坊等场所,做好消防、盗窃、诈骗、非法集资、传销、吸毒、制贩毒、传播邪教、公共卫生等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单位场所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同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发现和报告问题隐患。排查和报告网格内涉劳资纠纷、涉农涉土、涉环境、涉金融、涉非法集资、涉传销、涉房地产、涉“扫黄打非”、涉毒涉枪、涉邪教、涉“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涉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存在的公共安全隐患,及可能引发案件和事件的苗头性问题。
(3)妥善应对和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制止;对没有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轻微矛盾纠纷进行劝导和调解;对突发的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继续掌握后续情况,续报信息。
(4)经依法授权或委托采集和掌握有关信息。经依法授权或委托采集网格内实有人口、特殊人群、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了解和掌握社区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涉邪教人员等特殊人群和重点青少年等的动态信息。
(5)其他职责。镇党委、综治办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赋予中心其他职责任务,并根据实际,在完成上述职责任务的基础上增加服务管理内容。
4.定流程。建立健全以“任务发起→派遣→处置→反馈→跟踪→终结”为主要环节的闭合工作流程:网格员日常巡查发现问题隐患,轻微的现场处置后上报,处置不了的上报中心或服务站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中心调度相关职能部门或服务站处置→相关职能部门或服务站及时进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反馈至中心(工作站)→网格员从中心(工作站)获取反馈情况,及时回访或实地复查,掌握问题隐患化解情况,并补充完善平台系统的数据信息。
(三)建立健全信息化支撑体系,依托全省综治业务信息系统,全面建立综治网格化管理应用平台。
根据省委政法委粤政电〔2016〕346号文以及后续相关要求,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选取电信运营商,使用电子政务外网资源建立连接链路,下载广东省综治信息系统软件和APP,确保中心(包括服务站)和村委网格员利用终端装备,及时在网上开展工作。通过推广应用,2017年底前达成与省、市、县和镇四级政法综治工作网上指挥调度、办公和基本业务综合应用流程一体化以及线上线下无缝隙衔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镇综治办把此项工作作为强化基层基础的一项长期性、根本性任务来抓,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西江镇全面推进“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欧阳文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房晓东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党委委员、派出所长麦观星同志、综治办主任唐上新同志任副组长,镇各大办、相关综治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唐山新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从镇各大办及有关成员单位、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研究落实措施,加强指导督办,确保上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各级职责。镇党委、综治办负主抓之责: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作为本级党委、综治办一把手工程,着力形成领导、建设、管理、保障、考核、奖惩等相配套的长效机制;根据上级顶层设计,结合本镇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优化组织结构、资源配置和运作模式设计;统筹辖区的人、财、物的组织和保障;建立健全人员整合使用、选拔聘用、教育培训、目标管理、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调动各大办和各服务站积极性与主动性,压实责任;提供财力物力支持,确保建设后劲有力等。镇各大办、服务站需负责相应的建设落地和任务落实:将“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作为各村服务站一把手工程,负责实体建设、管理和日常运作;将“排查防控违法犯罪、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三大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单位、网格和人员,定岗定责,并做好日常管理;对中心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实施目标管理,定期定量考核、奖惩到人;统筹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等。
(三)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及各部门、服务站的作用。一要做好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中心”集中办公部门及其联动的部门、组织和工作人员,根据职能定位和职责划分,分别负责辖区内违法犯罪排查防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消除的具体任务,并在“中心”统筹协调下,实施目标管理,落实综治责任,确保既密切配合、又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二要强化综治指挥协调和督促落实。强化中心作为同级党委政府抓综治维稳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行使好对综治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的分流指派、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工作绩效的检查考核、综治工作“一票否决”建议等权力。尤其要督促各综治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于综治网格员巡查发现上报的案事件,要按照单位职能抓好处置落实,不能阅知了事。三要设立综治联勤指挥室。“中心”在推动原有“六联”(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流动人口联合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实体化、规范化、信息化运作基础上,具体承办任务分派、协调处理,跟踪落实,统筹安排各部门和中心信息化应用。
(四)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镇党委政府将加强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落实,将“中心”运作费用和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心”要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素质。镇党委、综治办也将充分利用上级财政给予我镇的专项补助资金对镇“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工作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方案另行确定。
(五)严格考核奖惩。“中心”实施目标管理和网格化、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情况纳入各服务站综治工作暨平安创建年度考核,考评成绩作为干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的主要实绩,与表彰嘉奖、晋职晋级等直接挂钩。对“中心”、服务站、网格化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实施工作绩效考核,通过督导检查、考核评价、奖惩激励,确保工作效率和水平。对因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不落实,导致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的部门和服务站。要进行责任查究。
(六)强化指导督查。镇党委、镇综治办将不定时地进行抓点带面指导督查工作,全程跟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