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单位:
《西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镇、村两级河长会议制度》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守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镇河长办公室反映。
中共连州市西江镇委员会
连州市西江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1日
西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镇、村两级
河长会议制度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全面推进行河长制工作议事程序,根据《中共连州市委办公室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2017〕49号)、《中共连州市西江镇委员会 西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西府〔2017〕45号)等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村两级河长会议制度。河长会议包括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镇河长制办公室会议。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第一条 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欧阳文同志或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常务副组长黄美强同志或副组长梁国强同志召集并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西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第二条 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条 会议主要研究事项:
(一)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以及镇、村两级河长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研究提交镇、村两级河长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审议领导小组议事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
(四)通报成员单位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存在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五)听取我镇辖内各村级河长有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察情况汇报,研究考核问责和奖励有关事项;
(六)研究经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会务工作由西江镇河长办负责。成员单位提出会议议题建议及相应列席单位,由河长办汇总整理后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确定。一般情况下,议题材料应于会前3个工作日送达参加人员。
第五条 会议议题一般由牵头办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汇报。与议题有直接关系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的,必须向领导小组组长请假。
第六条 会议纪要由镇河长办起草,经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初审后,按程序呈领导小组组长签发。
第七条 会议决定事项由有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河长办负责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办理进展情况。涉及重大问题的,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二、镇河长制办公室会议
第一条 河长制办公室(简称河长办)会议由西江镇河长办主任召集并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西江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二条 会议主要研究事项:
(一)研究贯彻领导小组的重大决策;
(二)研究提交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研究协调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通报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展,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
(五)研究经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同意提交会议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会务工作由河长办负责。
第四条 会议纪要由河长办起草,呈河长办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印发。河长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三、附则
本制度由西江镇河长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