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党总支、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两新”组织党支部:
经研究,同意将连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连州市星子镇委员会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