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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子镇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委会、镇政府各办公室:

   星子镇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业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执行。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4 912

星子镇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人社函2014286号文和连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通知精神,2015年全市各镇(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要达到100%。为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星子镇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形式

以村(社区)委会为单位开展工作,单独计算奖惩,镇政府干部按照《星子镇201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所驻村(社区)委会进行监督,并实行捆绑式奖惩,力促完成镇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积极动员农民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要做好农户参保人员的信息登记和向农户收款工作。目标是使全镇农民对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覆盖面和农民知晓率、参合率达到100%。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委会农业人口数以2015年度各村(社区)委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数为基准数,参加2015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除外)一律以实际交款人数为准,要依据户口簿确定参保农民的身份证号以及每户的人数,要求全户参保不可选择性参保(外出务工人员如在工作地有参加了医保的可以不再重复参保)。

(二)镇政府驻村干部负责监督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的个人信息资料填写、票据收发和统计上报工作。资料登记要求信息全面、准确、无误,做到“三证合一”,即身份证、户口簿、合作医疗发票上的姓名一致。做好新增和减少人员的信息登记,对于新增的小孩未入户的要和户主说明未入户的小孩不可以报销,入户后可以报销但要自行及时到劳动保障所录入小孩电脑信息。

(三)各村(社区)委会必须在920前全面完成农户信用社代扣家庭人口数核对工作,并交回镇劳动保障所以便9-10月开展代扣工作。

(四)劳动保障所定期反馈代扣信息给各村(社区)委会,如果因存折号错误的,村(社区)委会应及时核实更正,如果是存折无钱代扣的,村(社区)委会应及时通知农户存款。

(五)对于少部分无法代扣的农户,各村(社区)委会上门收缴现金,1020前将现金收缴上交到镇财政所,并做好名册。

(六)部分村民在外打工已参加医疗保险的,要求村(社区)委会将农户已参保的医保证(卡)复印件交到镇劳动保障所,以及统计数据。

(七)各村(社区)委会要在1125前将所收款项、票据和登记册交镇劳保保障事务所。在1231前把2015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民的参保发票发放下去。

四、奖惩办法

(一)各村(社区)委会达到95%以上的开始计奖,完成总人数每人奖励0.5元;达到98%以上的村(社区)委会另奖500元。低于95%的每少1人在村(社区)委会其他奖金中扣0.5元。

(二)镇政府驻村干部对应所驻村(社区)委会平均达到98%以上的每人奖励300元,低于95%的每人在其他奖金中扣300元。驻村领导按所驻村平均数计奖,没安排驻村的干部按全镇平均数计奖罚。

(三)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人数计入任务数,但不计奖。

(四)抽调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农民的电脑信息录入,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附件:2015年度各村(社区)委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数

 

 

 

 

 

 

 

 

附件:

2015年度各村(社区)委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任务数

序号

村(社区)委会

参保任务

序号

村(社区)委会

参保任务

1

马水

1838

12

溷坪

1900

2

赤塘

3653

13

潭源

2139

3

周联

1327

14

水源

2759

4

姜联

1733

15

沈家

1966

5

清江

2190

16

潭岭

2173

6

昌黎

2908

17

东上

2221

7

新村

5911

18

内洞

2997

8

上联

1514

19

联西

6500

9

四方

5554

20

上庄

1566

10

东红

4520

21

居委会

农村人口

2399

11

唐家

2252

合计

6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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