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自定义栏目 > 部门乡镇 > 镇(乡) > 连州市星子镇 > 部门文件

转发市委实践办《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4-08-1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委会:

经研究,同意将连州市委实践办《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于815日前上交村(社区)“两委”干部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至镇实践办。

 

 

 

中共连州市星子镇委员会

                      2014年8月13   

中共连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

近期,清远市委实践办抽查了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相关材料,发现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照检查材料方面,官话套话过多,像机关不像农村基层;二是相互批评意见方面,问题大同小异,体现不出个性。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就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检查材料要“实”

一是要具体实在。对照检查的“四风”问题要符合岗位职责、思想状况、个人经历和农村实际,切忌照套机关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

二是用乡土语言。切忌照搬机关对照检查材料的遣词造句,避免出现“假”、“大”、“空”的官话套话,要体现农村特色和乡土气息。各镇(乡)在指导时,切勿以机关标准来要求把关。

二、相互批评意见要“准”

一是直奔主题。开展相互批评时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对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不再按照“四风”一一划分,是什么问题就讲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指出什么问题。

二是“画像”要准。对他人的批评意见要结合其本人实际,切忌放空炮、礼炮、哑炮,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都“画像”准、说得“实”。

三是结合实际。批评的意见应该体现农村基层党组织日常工作实际,不能生搬硬套机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导致相互批评散光跑题、不痛不痒。

 

 

                    中共连州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1

 

 

footer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