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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1-10-28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连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市各镇(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8%以上。为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形式:以村(社区)委会为单位开展工作,单独计算奖惩,镇政府干部按照《星子镇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所驻村(社区)委会进行监督,并实行捆绑式奖惩,力促完成镇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积极动员农民参加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要做好相关在册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收款工作。目标是使全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委会农业人口数以《2010年农村基层统计一套年报表》数据为基准数,参加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除外)一律以实际交款人数为准,参加人员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为城镇职工(含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户籍居民,非本镇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且一定要依据户口簿确定参加人数。不允许有工作单位的人参加。

2、镇政府驻村干部负责监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入册登记、个人信息资料填写、票据收发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在1215前将所收款项、票据和登记册交镇合作医疗办。

3、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可享受我市城乡居

民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生态公益林款或种粮补贴款中代交。

4、各办公室抽调12名干部在1230前要将参加2012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民名单全部录入电脑,并要求录入的信息全面、准确、无误,做到“三证合一”,即身份证、户口簿、医疗保险证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户主关系及婚姻状况等信息一致。

5、镇政府驻村干部、村(社区)委会干部在2012131日前把2012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票据、证件发放下去。

四、奖惩办法

1、各村(社区)委会达到95%以上的开始计奖,完成总人数每人奖励0.5元;达到100%以上的村(社区)委会另奖500元。低于95%的每少1人在村(社区)委会其他奖金中扣0.5元。城镇居民或非本镇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不下达任务数,完成总人数每人奖励0.5元并计入相应村(社区)委会。

2、镇政府驻村干部对应所驻村(社区)委会平均达到98%以上的每人奖励100元,低于95%的每人在其他奖金中扣100元。驻村领导按所驻村平均数计奖,没安排驻村的干部按全镇平均数计奖。

3、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人数计入任务数,但不计奖。

4、抽调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农民的电脑信息录入,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附:

2010年度末各村(社区)委会农业人口数一览表

 

村委会

合作医疗证编号

农业人口数(人)

 

村委会

合作医疗证编号

农业人口数(人)

星子

A

2389+居民

潭岭

L

2163

四方

B

5544

潭源

M

2129

联西

C

6490

清江

N

2180

水源

D

2749

东上

O

2211

昌黎

E

2898

唐家

P

2242

东红

F

4510

上联

Q

1504

马水

G

1828

内洞

R

2987

赤塘

H

3643

姜联

S

1723

新村

I

5901

溷坪

T

1890

上庄

J

1556

周联

U

1317

沈家

K

1956

合计

 

59810+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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