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
现将《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连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全市各镇(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要达到98%以上。为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星子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形式:以村(社区)委会为单位开展工作,单独计算奖惩,镇政府干部按照《星子镇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对所驻村(社区)委会进行监督,并实行捆绑式奖惩,力促完成镇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目标任务:各村(社区)委会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活动,积极动员农民参加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时,要做好相关在册人员的信息登记和收款工作。目标是使全镇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达到100%,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委会农业人口数以《2010年农村基层统计一套年报表》数据为基准数,参加201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数(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除外)一律以实际交款人数为准,参加人员是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为城镇职工(含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本镇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户籍居民,非本镇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且一定要依据户口簿确定参加人数。不允许有工作单位的人参加。
2、镇政府驻村干部负责监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入册登记、个人信息资料填写、票据收发和统计上报工作,要求在
3、城乡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可享受我市城乡居
民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在生态公益林款或种粮补贴款中代交。
4、各办公室抽调1—2名干部在
5、镇政府驻村干部、村(社区)委会干部在2012年1月31日前把2012年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票据、证件发放下去。
四、奖惩办法
1、各村(社区)委会达到95%以上的开始计奖,完成总人数每人奖励0.5元;达到100%以上的村(社区)委会另奖500元。低于95%的每少1人在村(社区)委会其他奖金中扣0.5元。城镇居民或非本镇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不下达任务数,完成总人数每人奖励0.5元并计入相应村(社区)委会。
2、镇政府驻村干部对应所驻村(社区)委会平均达到98%以上的每人奖励100元,低于95%的每人在其他奖金中扣100元。驻村领导按所驻村平均数计奖,没安排驻村的干部按全镇平均数计奖。
3、镇政府出资扶助部分人数计入任务数,但不计奖。
4、抽调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内完成参合农民的电脑信息录入,给予每人200元补贴。
附:
2010年度末各村(社区)委会农业人口数一览表
村委会 |
合作医疗证编号 |
农业人口数(人) |
|
村委会 |
合作医疗证编号 |
农业人口数(人) |
星子 |
A |
2389+居民 |
潭岭 |
L |
2163 |
|
四方 |
B |
5544 |
潭源 |
M |
2129 |
|
联西 |
C |
6490 |
清江 |
N |
2180 |
|
水源 |
D |
2749 |
东上 |
O |
2211 |
|
昌黎 |
E |
2898 |
唐家 |
P |
2242 |
|
东红 |
F |
4510 |
上联 |
Q |
1504 |
|
马水 |
G |
1828 |
内洞 |
R |
2987 |
|
赤塘 |
H |
3643 |
姜联 |
S |
1723 |
|
新村 |
I |
5901 |
溷坪 |
T |
1890 |
|
上庄 |
J |
1556 |
周联 |
U |
1317 |
|
沈家 |
K |
1956 |
合计 |
|
59810+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