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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子镇2012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2-02-21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政府各部门、各村(社区)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星子镇2012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星子镇2012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清远市殡葬管理试行办法》和《连州市殡葬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我镇的殡葬管理,积极推行殡葬改革,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殡葬管理目标和任务,结合我镇的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星子镇2012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一、干部包户原则

全镇以村委会为单位分21个责任区,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为责任区责任人,并直接包户,包户形式与计生包户一致,实行干部包户岗位责任制。

1.镇长对殡葬改革工作负总责,镇领导班子成员是责任区的负责人,分包全镇21个责任区,负责协调、统筹责任区的工作,并向镇长负责。村委会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直接包户,向责任区负责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共同负责责任区殡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各村委会、机关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和学校的教职工有责任向责任区的责任人提供有关情况。

3.各机关单位的第一把手是本单位的包户责任人,并向镇长负责。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1.宣传贯彻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完成责任区火化任务。

2.凡是在本镇区域内死亡的遗体一律实行火化,严禁土葬,对不实行火化的户主,镇政府坚决按照国务院、省、市的有关规定采取强制起棺火化。

3.在殡改工作中,镇政府、机关单位和村委会党员干部不但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自己亲属或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政策法规的党员、干部将按连委办【200441号文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五保户、低保户成员中有死亡后违反政策法规进行土葬事实的,取消其家庭的有关待遇。

4.镇村包户干部负责掌握责任区内的人员死亡及火化情况,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有死亡案例,要及时上门做死亡者家属的说服教育工作,动员落实火化,制止可能引起的违规土葬。

5.责任区内发现违规土葬行为的,由镇村包户干部主动上门做通工作,并负责找到违规土葬地点,直至落实起棺火化。

6、各村(社区)委会落实的火化例数一般情况下按死者生前户口所在地计入所属村(社区)委会,如死者死亡前在出生地又经出生地村委会做通工作落实火化的计入出生地村委会任务。外地火化的凭户口簿、火化证、殡仪馆火化发票以及派出所核销户口证明报镇民政办,经市民政局确认后,火化例数计入相应村(社区)委会。

7、镇民政办成立殡改执法队,负责日常工作,协助各村委会的殡改执法行动,并实行不定期巡查。

三、考核奖励办法

1.殡葬工作实行镇村干部实绩考核奖励:

1)镇包户干部责任区内殡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除按镇岗位责任制规定的分值计算,责任区火化率达到60%以上的按比例计分,低于60%的取消此项计分。除此之外,火化率达到60%以上,按每例奖励100元(按出勤计算),低于6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镇包户干部每人20元,没包户的镇干部奖罚按平均数计算。

2)村委会干部责任区内殡改工作业绩奖励金占市政府年终业绩奖励金的30%,责任区火化率达到60%以上按比例计奖,低于60%的取消此项奖励。除此之外,火化率达到60%以上,属自觉火化的每例奖励200元,起棺火化的每例奖励100元(按出勤计算),低于6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村委会干部每人20元。

2.镇政府每月对民政办殡改执法队的补助金按工作实绩兑现,每完成一具火化数奖励100元。完成市下达我镇全年任务的85%奖励5000元,85%以上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励500元,以此类推。

3.对达不到年度火化任务数60%的村委会,镇村两级包户干部和村委会在年度终考核中不能评为集体或先进个人。

4.镇村两级干部的直系亲属违规土葬属实的,自镇政府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要协助驻村干部落实起棺火化,否则每出现一宗扣除镇干部2000元,扣除村委会干部1000元,并且均在年度终考核中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5.属镇辖区农村居民(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给人员除外),凡自觉落实殡改政策实行火化的(含外地火化),凭殡仪馆火化发票等有效证明,镇政府给予丧者家属补助每例650元,起棺火化的不予补助。

6.凡经举报查实并能落实火化的,奖励举报人(镇村包户干部除外)每例300元。

四、汇报和检查制度

1.汇报制度:各责任区责任人每月25日将当月的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情况向镇社会事务办汇报一次,并由镇社会事务办汇总向镇长报告。

2.检查制度:镇殡葬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组织、纪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责任区和责任户殡改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反馈意见。

五、本实施方案从201211日起执行。

 

附:(一)星子镇2012年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星子镇2012年各村(社区)委会火化任务一览表

 

     (一)星子镇2012年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何海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曾长才(镇党委委员)

  员:曹瑞雄(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温兴志(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何旺生(镇维稳办主任)

黄洁静(镇计划生育办主任)

          黄惠英(民政员)

 

 

(二)星子镇2012年各村(社区)委会火化任务一览表

村(社区)委会

总人口数(人)

火化任务(例)

备注

星子

6460

36

    2012年度下达各村委会火化任务数是按《2011年农业统计报表》中人口统计数的5.5‰计算。

四方

5550

31

联西

6511

36

昌黎

2931

16

水源

2749

15

东红

4543

25

马水

1971

11

赤塘

3711

20

新村

5966

33

上庄

1556

9

沈家

1853

10

潭岭

2244

12

潭源

2119

12

东上

2331

13

清江

2183

12

上联

1594

9

内洞

2999

16

唐家

2284

13

姜联

1751

10

溷坪

1895

10

周联

1366

8

合计

64567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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