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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星子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连州市星子镇 发布时间:2014-05-05 00:00:00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各村(社区)委会、机关单位:

现将《星子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4 年5月5日

 

 

 

 

 

 

 

 

 

 

 

星子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工作部署以及清远市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453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4年4月至7月中旬,利用三个半月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重于泰山”、“食品安全无小事”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诚信守法水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我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落脚点,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事故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为结合点,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迅速形成高压态势和震慑作用,在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领域的治理上深入推进,在排查整治食品“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工作上取得明显成效,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真正让老百姓吃的更放心、更健康、更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严查重点品种。开展以肉类、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酒类和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尤其是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打击非法销售加工“病死猪肉”及其制品、打击制售假酒、保健食品打“四非”、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调味品、“地沟油”、“瘦肉精”及地方特色食品等专项整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验检测,一经发现问题从快从重处罚,不断提升重点品种质量安全水平,让广大群众消费安全、饮食放心。

(二)盯紧重点环节。从农田和养殖场到终端的餐桌,一种食品要经历多种环节,某个环节出问题,食品安全就有风险。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种植养殖、畜禽屠宰、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加大整治力度,严格监督管理。在种植养殖环节,要推进食用农产品溯源管理、场地准出管理和标准化生产。在禽畜屠宰环节,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宰售病死注水畜禽问题。在生产加工环节,要严格生产许可证许可证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专项检查力度。在食品流通环节,要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狠抓重点对象。坚持疏堵结合,创新监管方式,狠抓以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等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小作坊要进行全面整顿和治理,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小作坊,取缔一批无证小作坊,引导规范一批区域特色小作坊。小餐饮整治要注重开展四查:一查证照是否齐全,二查人员是否健康,三查卫生是否达标,四查食品是否安全,凡不符合许可条件等标准的,及时责令限期整改。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小摊贩,要针对其流动性大、安全隐患多的特点,对小摊贩较为集中的时段、地段进行集中整治,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

(四)守牢重点领域。城乡结合部、学校、医院、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以及农村是食品安全的重点区域,必须从严监管,加强整治。城乡结合部监管力量薄弱,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差,最易出现问题,必须加大监管力度;学校、医院、企业和建筑工地食堂等场所人员较为集中,容易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必须严格操作规范。农村居民人数众多、消费水平相对较低、对食品安全的警觉性不高,特别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特别是要把农村养殖场、食品小商店、小市场和农村聚餐作为重中之重,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四、机制建设

    在深入整治的同时,注重打建结合、边打边建,着力夯实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一)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要与所有食品相关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企业按照《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生产台帐、出厂检验等各项管理制度。要建立完善信用评定制度,积极推行食品安全诚信分类监管,倒逼企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正式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百日行动中公布曝光一批“黑名单”,真正让守信者得实惠、失信者受惩罚;要加快推进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切实提高企业诚信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倡导文明诚信经营,形成自律监督机制。

    (二)加强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着力完善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防控能力。要加强食品安全市场监督抽检工作,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定期地组织开展市场监督抽检,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状况,及早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隐患。各地要把建立食品安全市场监督抽检制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安排专项经费,确保监督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百日行动,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相关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预案,快速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等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 

    (四)加强基层食品监管体系建设。要尽快完成镇监管派出机构以及村(居)协管员的设立和运作。要在机构改革过程中,掌握先机,努力实现有健全的基层监管机构,有充实的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有得力的监管执法经费和装备保障,有有效的技术支撑手段的“四有”目标。

五、工作步骤

    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期三个半月(2014年4月至7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推进: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4年4月初):成立组织架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4月至6月):认真组织开展情况和案件线索排查工作,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对象、重点区域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组织力量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基层监管队伍的作用,收集相关线索;深入发动群众,拓宽案件信息收集渠道;组织力量对排查的情况线索及时进行汇总研判。采取边摸排边打击查处的方式,有组织、有针对地开展整治行动,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打击,集中侦破一批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考核验收阶段(7月):镇政府将派督导组对各村(居)、各机关单位百日行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结合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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