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扑救森林火灾原则,进一步加强我镇护林消防队伍建设,组建一支“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护林消防队伍,全面提高我镇处置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根据清府办【2008】32号文和连森防指【2013】02号文的要求,结合我镇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讨论通过,制定星子镇森林消防队伍设置方案如下:
一、机构设置
成立镇护林消防中队,队部设在镇林业工作站,设队长一名,副队长一名,暂定总人数为11人,业务上接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平时日常工作管理由镇林业工作站负责。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指挥、调度。
二、队伍组成
镇护林消防中队人员由年龄50岁以下男性,身体健康,事业心强的本镇群众组成,要求必须会骑摩托车、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工作积极、负责心强的超龄人员经考核后可继续建议向市防火办聘用。
三、工资待遇、福利
镇护林消防中队队员的工资、社保、医保、意外保险等费用由市林业局解决,日常工作补贴和福利由镇政府解决。工作补贴为每人每月交通费150元、通信费50元共200元,队长每月另加100元通信费,副队长另加50元通信费,福利由镇政府根据情况另外确定。
四、奖罚措施
(一)奖励:
1、在队员分配负责的辖区内没有发生火灾的,每月奖励负责该辖区的队员每人50元。
2、扑火补助标准:每人每宗山火补助60元。
(二)处罚:
1、在队员分配负责的辖区内每月发生一次或一次以上火灾的(需要召集队员参加扑火和火灾面积超过50亩的才计算)每次扣除负责该辖区的队员工作补贴50元,并停止发放该宗山火扑火补助。
2、保持通信畅通,严格执行有关工作纪律,组织参加扑火和发现林业违法行为时,经林业工作站或中队长召集后各队员应迅速到达指定地点,不接电话、手机没信号和临时请假的当旷工处理,每旷工一次罚款50元(特殊情况除外)。
3、各队员应积极巡山,镇政府将不定时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的,每次每人罚款50元。
(三)经连州市林业局授权委托,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所得罚款80%返还给护林消防中队用作奖励,其中返还部分50%返还给参与人员。
(四)本奖罚措施按月结算,行政处罚返还按年结算。
五、队伍职责
(一)护林消防中队队员实行一职多用,防火期时主要负责野外火源管理和扑救森林火灾工作。没有森林防火工作任务时负责巡山护林,发现乱砍滥伐、破坏林地等林业违法行为要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发现瞒报、虚报和故意拖延报告林业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如镇政府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召集队员安排工作,应无条件服从镇政府安排。
(三)如发生森林火灾需要上报市防火机动中队支援时,必须经镇政府同意后方可上报支援,否则按个人上报处理,支援扑火补助由个人承担。
附件:星子镇森林消防中队责任分工表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29日
星子镇党政办公室 2013年9月29日印发
星子镇森林消防中队责任分工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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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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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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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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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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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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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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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塘老赤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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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07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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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赤塘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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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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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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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上峇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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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61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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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东上、清江、姜联、溷坪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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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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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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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东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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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597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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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昌黎、水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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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贤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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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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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西田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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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261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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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东红、马水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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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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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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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西大塘洞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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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0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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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沈家、上庄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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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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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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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上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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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61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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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四方、星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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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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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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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西四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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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6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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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联西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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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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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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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下车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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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09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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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新村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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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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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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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联木桥底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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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6607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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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上联、内洞、唐家、周联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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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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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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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岭堆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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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2619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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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潭岭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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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如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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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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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源横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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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5206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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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潭源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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