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委会、机关单位、学校:
为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人口基础信息资源,实现合作双赢,共享互补,提高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和综合治理人口统筹协调能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镇属各单位必须各负其责,互相协调,提高星子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录入、核查、通报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型,加快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的步伐,现结合星子镇实际制定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一、工作目标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先通过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协作联动制度,定期交流反馈相关人口信息数据,再逐步形成互联互动、运转高效、协调有力的人口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全方位的、统一协作服务应用平台。
二、工作内容和职责
(一)计生办:镇计生办负责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制度,每月10日收集各相关部门提供的人口信息,认真进行梳理核对,逐级核查,由信息员负责进行核准,及时更新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利用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向相关部门人口信息共享平台提供人口出生、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等方面的信息。
(二)卫生院:镇卫生院每月10日前将上月已婚育龄妇女的产检、孕检、引产、人流、B超情况,生育妇女的姓名、出生年月、生育孩次、性别、生育地点、身份证号、户籍地、现居镇村、工作单位、以及节育手术、出生缺陷、办理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免疫接种等信息报镇计生办。
(三)民政办:负责提供协助已婚育龄妇女的婚姻、收养子女、死亡信息及时报镇计生办。同时加强与计生办沟通,建立贫困户计划生育情况通报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计生户优先纳入民政优惠政策保障范围。
(四)公安部门:镇派出所每月l 0日前将上月新生儿落户、迁徙人员、暂住人员、死亡人员等方面个案信息报镇计生办。
(五)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做好人口另情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按有关政策给予独生子女、纯二女户优先入托、入学、加分,提高女童入学率,并由学校审核计生证明。每学期开学后,将有关奖励政策落实情况报镇计生办。
(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镇劳动所每半年向镇计生办提供社会保障相关的养老、医疗等各类保险的参保信息和失业人员登记、人力资源流动等方面个案信息;
(七)统计站:镇统计站每年向镇计生办提供一次总人口、出生、死亡的汇总及人口普查数据。
(八)镇政府其它相关办公室:协助全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如人员的调配管理、工作机构人事管理和开展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落实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是发挥部门优势,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重要措施。各相关部门要落实责任,指定联系人员,确保按时按要求准确地交流、反馈信息。成立星子镇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牵头,发挥职能、加强联系、强化沟通。
(二)确保数据安全。镇计生办要实时监控信息共享平台运行情况,定期做好数据备份,确保网络传输的畅通和共享数据库的安全。各相关部门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尊重公民的隐私权,严禁非工作私自使用人口信息共享数据。
附件:星子镇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
星子镇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志坚(副镇长、计生主管领导)
副组长:黄杰(副镇长、计生分管领导)
成 员:曾长才(党委委员)
易宏华(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雷建强(党委委员)
邓庆全(党委委员)
唐文军(星子医院院长)
黄取琼(计生办主任)
邓卓斌(计生办副主任)
唐启成(计生办副主任)
易国强(星江中学校长)
石玉广(清江中学校长)
陈建雄(星子中心小学校长)
唐方年(清江中心小学校长)
唐成忠(流管员)
彭青青(信息员)
陈小姗(信息员)
林嘉健(信息员)